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2年1月,被告人曹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上家周某某需要银行账户用于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介绍卡主谢某某提供银行账户给上家周某某收取资金574587元,其中经查证属实为电信诈骗资金的数额为379286元。

2022年5月11日至12日,被告人曹某再次介绍卡主杨某某提供银行账户给上家周某某收取资金共计219542元,其中经查证属实为电信诈骗资金的数额为217500元。

2024年3月12日,被告人曹某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福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

银行卡不得出租、出租,若用于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可能会触犯法律。而介绍他人提供银行账户给上家接收转移违法犯罪资金,也可能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 案:徐青娥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