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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莫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象塘路九美桥路口时,遇红灯亮起时未停车等待,而是直冲路口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第一次碰撞,由于车速不快损失不大,两人协商后自行离开。莫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继续闯红灯行驶,在行驶至对向车道时,再次与蒋某正常驾驶的小车相撞,紧接着又与后方刘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并将其撞飞,短短一分钟“三连撞”……莫某除身体多处骨折外,还因未戴头盔造成头部擦伤,好在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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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调查认定,莫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导致事故,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红灯停,绿灯行,这对行人和所有车辆都是一条不得违反的法律!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从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训,不闯红灯,不随意穿插抢行,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万一发生意外可最大限度减轻伤害!

来源:广西桂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