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民意、惠及民生,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5月20日至24日,响水法院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之2024年度“夏季攻势”集中执行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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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6时,十余名干警集结就位、整装待发。“出发!”随着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登车,奔赴执行现场,掀起新一轮的执行风暴。

此次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6人,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2件,腾空交付房屋1处,执行到位金额10万余元。

执行现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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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与刘某某、潘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某、潘某某从响水县某小区房屋内搬出,将该房屋交付给原告高某。被告在判决生效后未搬离交付房屋给原告,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前执行干警多次赴案涉房屋进行线下调查,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宣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将案涉房屋腾空完毕顺利交付申请人。

执行现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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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与张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是被执行人张某未按期足额向申请人给付养老保险费。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拘传被执行人到院,在执行法官协调下,被执行人现场给付申请人案款9000元,并就余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执行现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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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与马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在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案款,后马某某未按约足额履行。执行干警在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后,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主动筹措钱款,将案款19000元及违约金3000元转账交付申请人,案件实际履行完毕。

执行现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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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与高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刘某某受雇于高某某做电焊工,被执行人高某某长期拖欠申请人劳务费用。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赴被执行人工作地灌云某船厂成功拘传被执行人高某某。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其仍拒不履行,本院对其司法拘留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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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本院依法对其他相关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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