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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上午,原告代理人给主办法官送来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对北海海事法院海事庭零晨法官20天高效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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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代理人向主办法官赠送锦旗

这是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4月 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渔船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原告出资购买被告名下渔船的50%份额,双方共同经营案涉渔船。签订上述协议后,原告依约支付了相应的款项。后原告主张被告违反约定致其未能参与案涉渔船的经营管理,于2024年4月25日诉至北海海事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协议,终止合伙关系,要求被告分割合伙财产,并返还款项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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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零晨详细阅卷,以“如我在诉”情怀实质性化解纠纷,在了解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情况下,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庭前积极组织调解,并对其合伙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资金往来进行清算,从情理法的角度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算好诉讼的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5月15日,原被告庭前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确认解除合伙协议,约定被告分期返还原告投资款54万元。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立即将第一笔款项18万元转至原告账户。至此,该起合伙合同纠纷圆满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作者:冯善梅

摄影:葛 丽

编辑: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