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谢星宇 兰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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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检察:以高质量检察服务 护航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

主持人: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是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举措,其中,不乏“检察力量”的保驾护航。福清市检察院的《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做实中印尼“两国双园”检察保障》项目曾获评了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优秀典型事例。这个品牌的创建理念是什么?

高豪彦:我们的创建理念是“创新服务举措,高质量服务园区建设”。

去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福州设立中国-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打造“一带一路”新旗舰项目。作为中方园区,福清元洪投资区率先开启中印尼两国企业跨越山海的亲密合作,探索两国间经贸创新发展新模式。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因此,我们主动融入园区建设,以民营经济的法治需求为切入点,以检察职能的保障服务为着力点,主动担当作为、创新能动履职,为园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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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豪彦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人民网 陈永整摄

主持人:定下品牌创建理念后,福清检察有什么样的品牌目标?

高豪彦:我们的品牌目标是立足服务园区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服务模式,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支持,助力项目打造成中印尼两国之间投资贸易绿色通道,并打造成为对外交流合作新平台。

主持人:福清检察在保障“一带一路”新旗舰项目顺利运行,为“两国双园”建设提供更优检察产品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高豪彦:福清市检察院积极作为,主动求变,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模式,全力提升园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首先,我们致力于成为园区建设的坚定支持者。通过出台12条专项意见,围绕园区临港产业、数字经济、食品产业等多个领域,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同时,设立了园区检察工作联系点,定期指派检察官深入园区巡回走访,充分了解管委会、园区企业的法律需求。作为全省唯一引入涉印尼法律服务的检察机关,我们还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合作备忘录、与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深化协作,充分发挥“外脑”作用,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涉外法律服务。

其次,我们充当企业发展的坚强护航者。在案件处理中,我们充分考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损失。对于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我们及时协调监督,助力企业解决纠纷,恢复生产。我们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办案时机和方式,确保企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再者,我们争做企业规范经营的引领者。我们联合多方出台了《福清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组织企业家代表、高校专家学者开展座谈会,提高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帮助企业规范经营,降低企业经营法律风险,为园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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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豪彦接受人民网专访。人民网 陈永整摄

主持人: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福清检察为“两国双园”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决心和能力。目前成效如何?

高豪彦:通过一系列的创新举措和扎实工作,我们与园区企业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为他们提供了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园区企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也受到了福清市委市政府、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等各方的充分肯定。这些成效不仅体现在企业规范经营水平的提升上,更体现在园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上。我们将接续努力,为“两国双园”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