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东莞有多个镇街的街坊向媒体反映说,他们突然被告知,高层住宅内不能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导致他们煮饭冲凉都受到了影响。

有家住东莞市石排镇埔心村裕景大厦高17层的住户称,最近充气站突然告知他们,不再向10楼及以上住户提供瓶装气的充气和送气服务,即使他们自己扛着煤气罐去充气也充不了。

随后记者分别致电兴华燃气和东莞市城管局石牌分局了解情况,对方解释称,根据《安全法》规定,10楼以上不允许送燃气瓶。

相比石排镇,常平镇的要求就更严,例如辖区内的聚富花园小区部分楼栋所有楼层的业户都不能能充气了,据介绍,该小区受影响的住户有400多户,目前他们只能陆续购买电磁炉、电热水器等家电替代,为此,小区业主已签名同意进行管道天然气改造,目前正处于施工招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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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高层民用建筑要禁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呢?对此,东莞市城管局燃气科就介绍,国家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住宅建筑规范也明确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为落实国家法规要求,下属分局早在两年前就发布了相关的通知,并非没有给缓冲期。

专业人员还表示,目前至少有三部法规涉及高层建筑禁用瓶装气,但这些法规的要求并没有得到统一,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理解上的差异,这种差异也常见于省内其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