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本报从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获悉,北京中关村商城二期-3项目2#楼西侧艺术雨棚工程3·23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3月23日,中关村商城二期-3项目2#楼西侧艺术雨棚工程现场,中星联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雨棚顶部安装钢化玻璃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调查显示,北京中关村国际商城发展有限公司为事故工程的建设单位。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总包单位。中星联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天津尚真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为劳务单位。北京中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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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工长刘*月带领6名作业人员安装艺术雨棚西南角的金属副框及钢化玻璃。9时20分许,胡*华从生命大绳上摘下安全绳向北行走过程中不慎踩空坠落至艺术雨棚下方的台阶上。9时40分许,120到达现场,医护人员将胡*华送往北大国际医院抢救。10时许,医护人员确认胡*华已无生命体征。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最终,毛*忠(江苏中南建筑公司安全员)、王*涛(中星联丰建设公司项目经理)、韩*栋(中星联丰建设公司项目执行经理)、张*晨(中星联丰建设公司项目安全员)、石*宇(天津尚真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常*(中城建监理公司安全监理)等6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公安机关已依法追究六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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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筑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调查组建议给予该司罚款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丁*,江苏中南建筑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调查组建议给予丁*罚款上一年年度收入40%的行政处罚。

中星联丰建设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调查组建议给予中星联丰建设公司罚款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陈*东,中星联丰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调查组建议给予陈*东罚款上一年年度收入40%的行政处罚。

此外,王*军(中城建监理公司项目总监)、韩*永(中城建监理公司项目总监代表)、常*(中城建监理公司安全监理)、石*宇(天津尚真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等人,对事故发生亦负有责任。调查组建议给予4人相应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韩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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