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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榆林日报以《绥德县崔家湾法庭:践行“如我在诉” 办好民生“小事”》为题,对崔家湾法庭积极推动“多元联调”机制,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联动辖区各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调解力量,推动“法庭+”诉源治理工作模式,以极高的灵活性、极强的针对性化解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矛盾纠纷进行报道。

全文如下:

“作出判决容易,但当事人拿到手的一纸文书真能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息讼终争了吗?”这是绥德县人民法院崔家湾法庭庭长徐芸常常记挂的事。

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绥德县人民法院崔家湾法庭将3个“调”字贯穿工作始终,努力追寻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答案。去年,该法庭受理案件181件,结案181件,调撤率达77.9%。

诉前调解——

“有法院的司法确认保障,我心里踏实多了”

今年正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原告王某某心情十分低落。“这钱我找他要了好多次,马上过年了,我着急用钱,现在就希望法官能够直接判决,让他一次性还款。”王某某向崔家湾法庭的特邀人民调解员李文武说道。

“这个钱我认,但是我现在资金周转确实困难,能不能先缓一缓。”该案被告刘某说。调解员了解到被告目前确实不具备一次性还款的能力,遂与王某某进行沟通,告诉王某某当前阶段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如果被申请人刘某资金周转确实困难,即便本案判决胜诉,刘某也无力偿还借款,胜诉判决也是一纸空文,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调解意见,实际上属于以退为进,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经多番调解,王某某表示理解刘某的困境,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为使王某某更加“心安”,调解员应双方共同申请,立即将调解协议提交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有法院的司法确认保障,我心里踏实多了。”王某某感慨地说。

2023年以来,法庭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大力推进诉调无缝对接,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让当事人省时、省事又省钱。

诉调对接——

“试着调一调,再调一调”

起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上诉、撤回上诉、再次起诉……郝某与周某的离婚案件先后经一二审法院多次审理。2023年9月,原告再次向崔家湾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徐芸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性格不合已久,且经多次诉讼,确已无和好的可能,但考虑到双方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因此决定尽力以调解的方式结案,防止因为生硬的判决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徐芸先后进行了7次口头调解,均未有结果,见双方对立情绪仍然很大,便定下了日期准备开庭审理。2023年11月6日,在开庭审理该案前,徐芸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4次“背靠背”式调解,最终引导原被告达成离婚协议。

“徐庭长,这个案子的事实很明确,判决书写起来也不复杂,你为什么要下这么大功夫调解呢?”法庭书记员充满疑惑。

“作出判决容易,但调和矛盾很难!我是法官,也是母亲,在办案时总会为孩子多考虑考虑,这大概是我们女法官的一点‘私心’。”徐芸回答道。

多元联调——

“疙瘩一定要解开,也一定能解开”

李某甲与李某乙是邻里关系,平日间相处和睦。因李某甲扩建道路时破坏了原来的水路,两家矛盾日益加深,后李某甲的母亲与李某乙的母亲因此事大打出手,两人均住院治疗。“邻里纠纷虽小,但隐患却大,这个疙瘩一定要解开,也一定能解开。”徐芸说道。她积极与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干部共同研究讨论解决策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就地调解,经过11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就争议水路的雨水排放和水井房日常维护达成一致意见,并将李某甲母亲与李某乙母亲的打架斗殴案件一并妥善化解。

近年来,崔家湾法庭积极推动“多元联调”机制,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联动辖区各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调解力量,推动“法庭+”诉源治理工作模式,以极高的灵活性、极强的针对性化解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矛盾纠纷。诉前耐心倾听,诉中细心查实,诉后用心引导,崔家湾法庭始终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各类民生案件,以“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多元联调”3个“调”字工作法切实做到实质解纷终争。

来源:榆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