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

昆明交警接到春城好网民举报

在G320国道雄得大酒店附近路段

一辆轿车在行驶过程中

驾驶人将脚伸出车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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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行驶在右侧第二车道

速度并不慢

驾驶人将两只脚都伸到了车窗外

周围人来车往

让人十分担心

接到举报后

民警根据线索迅速展开调查

很快就查到了该车驾驶人为杨某某

并责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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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杨某某到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并依法对其在驾车时

将脚伸出窗外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交警提醒

安全驾驶是驾驶人一生的必修课

每个驾驶人都应该

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

不做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谨慎驾驶 安全出行

来源 昆明交警

责任编辑 袁熙

责任校对 郭毅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