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
昆明交警接到春城好网民举报
在G320国道雄得大酒店附近路段
一辆轿车在行驶过程中
驾驶人将脚伸出车窗外
该车行驶在右侧第二车道
速度并不慢
驾驶人将两只脚都伸到了车窗外
周围人来车往
让人十分担心
接到举报后
民警根据线索迅速展开调查
很快就查到了该车驾驶人为杨某某
并责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随后
杨某某到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并依法对其在驾车时
将脚伸出窗外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交警提醒
安全驾驶是驾驶人一生的必修课
每个驾驶人都应该
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
不做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谨慎驾驶 安全出行
来源 昆明交警
责任编辑 袁熙
责任校对 郭毅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