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七里镇法庭深入阳关镇戈壁滩农场之中,进行实地调研勘察,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有效化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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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是亲兄弟。1999年左右,三人来到敦煌市阳关镇某农场开荒土地。后甲取得了该农场的土地使用权证。2022年,甲将该农场的土地出租给丁公司,案涉争议的土地仍由乙、丙继续耕种。由于乙、丙认为案涉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故在丁公司租赁期间,乙、丙数次与其产生纠纷,丁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案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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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土地,需要实际勘察现场才便于了解情况,而且案件的根源在于三兄弟对于土地权属的争议,遂通知三人及丁公司一同前往案涉农场。在实地勘验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对三兄弟开垦、使用土地的情况作了详细的了解,也对兄弟间的矛盾进行了耐心的疏导,最终,乙愿意基于兄弟间的情谊将案涉土地返还给甲,丁公司也自愿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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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群众的每一个案件。这是从源头化解纠纷的具体体现,更是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重要举措。今后,敦煌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伏鸿、望佳敏)

来源:敦煌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