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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东莞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有3181家。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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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海关关员指导企业办理加工贸易限制类担保退还手续。 温彦灵 摄

继今年前2月,东莞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值同比增长6.7%,实现自去年以来的首次正增长后、近期黄埔海关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东莞加工贸易进出口1140.7亿元,同比增长5.3%。其中,4月份单月增长8.4%。在全球外贸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有样本意义的东莞加工贸易实现逆势增长,显示出强劲韧性。

加工贸易是东莞开放型经济和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加工贸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带动就业、助推贸易大市进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快速工业化等作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23年,东莞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有3181家,2023年,全市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3590.8亿元,占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的28%。

为加快提升东莞加工贸易发展水平,有效增强加工贸易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东莞日前出台了《东莞市全面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共有10条具体措施,包括增资扩产、设备更新、产品更新、拓展新兴市场、发展保税新业态、内外贸一体化等领域,除了政策支持外,还有实打实的资金补贴,干货满满。

南方日报记者 戴双城 何绮莹

组织企业参加“倍增企业”遴选

《方案》提出,东莞将组织加工贸易企业参加“倍增企业”遴选,对入选企业按照《关于推进“倍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给予重点支持。

据了解,今年初,作为东莞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出台“1+5”政策的其中一部分,东莞正式印发了《关于推进“倍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了加力支持倍增企业创新发展、加力支持倍增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力推进倍增企业金融赋能、加力保障倍增企业空间需求等九大措施,着力推动东莞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实现倍增。

这也意味着,一旦有加工贸易企业入选“倍增企业”,将会获得更大支持。

增资扩产是厚植企业“根植性”的重要途径。因此,在支持加工贸易增资扩产方面,《方案》提出,东莞定期摸查有增资扩产意向加工贸易企业项目,及时纳入东莞市增资扩产促动工项目清单协调推进。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利润再投资等加大投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

同时,东莞还将加强加工贸易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的用地保障,重点鼓励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提升现有工业用地产出效益。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在东莞布局地区总部,积极申请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东莞市总部企业认定,增加企业总部要素,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专项支持。

在设备更新方面,《方案》提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生产设备,纳入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清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技改奖补资金。全面落实先进制造业加工贸易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等税收政策,暂不征收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预提所得税。鼓励加工贸易企业通过进口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行设备更新,争取三年东莞企业累计获得国家、省进口贴息专项资金不低于2亿元。

在加工贸易企业产品更新方面,《方案》提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对企业建设研发平台开展新产品技术攻关且研发平台绩效考核为优秀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同时,东莞还将发放检验检测服务券,降低加工贸易企业产品检验检测成本。

目前,东莞全市累计有240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建立起自主品牌,累计拥有注册商标1.97万件。东莞还将继续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方案》提出,对获评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加工贸易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参加“东莞优品”认定,对通过市级“先进标准+认证”的“东莞优品”和获得“中国精品”的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资助。力争到2026年,全市ODM+OBM产品出口比重增加至77.5%。

资助企业参加展会拓展国内市场

在市场拓展方面,东莞重点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拓展新兴市场。《方案》提出,针对俄罗斯、东盟、中亚、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加快完善制定“一国一册”,引导加工贸易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

同时,东莞还将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参加广东省“粤贸全球”系列展会活动以及乌兹别克斯坦中亚国际纺织品展等境外重点展会,在展品往返物流费、特装布展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加工贸易企业汇率避险能力,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对首笔外汇期权交易给予每家加工贸易企业最高5万元补助。

AEO高级认证是企业抢抓更多外贸订单、实现外贸高质量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绿色通道”。企业获得高级认证后,可以在与中国实现AEO互认的经济体、国家和地区享受当地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措施,包括简化通关手续、降低查验率、享受企业协调员服务等。截至2023年底,东莞全市有182家AEO高级认证企业,其中七成为加工贸易企业。

因此,《方案》提出,东莞将加快建设“AEO实训中心”,建立AEO高级认证储备企业库,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入库,争取每年推动不少于10家加工贸易企业通过AEO认证。

数据显示,近三年,全市近2400家次加工贸易企业参加了368场“粤贸全球”“粤贸全国”活动和广交会,内销额累计达1.7万亿元。

为进一步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方案》提出,对参加《粤贸全国东莞活动目录》展会拓展国内市场的企业,按照每个标准展位3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和机构等在境内(广东省外)设立“东莞制造”展销平台,推动加工贸易企业选品入驻,对展销平台首年场地租金及形象装修费用给予补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分别按实缴保险费的30%给予支持,每年每家企业累计支持金额分别不超过50万元。

对企业实施差异化政策支持

在帮助加工贸易企业降成本方面,除了用工保障、用电安全外,《方案》还提出,在前期没有欠款的前提下,对承租国有物业的加工贸易企业,2024年内允许缓缴3个月租金并免收滞纳金,同时倡议对承租集体物业的加工贸易企业,通过相关规定程序后,2024年内可缓缴3个月租金并免收合同违约金。

同时,《方案》还提出,拓宽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发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

此前,海关也通过系列改革,降低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如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也积极联合东莞市商务局开展政策宣传,结合“暖企·关助力”行动送政策上门,通知企业及时办理加工贸易限制类担保退还手续,点对点指导企业操作。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4月底,海关共为东莞地区企业退还限制类风险担保6023.77万元,东莞地区共17家企业参与单耗参数化改革,为企业节约资金约200万元;东莞地区共8个集团29家企业参与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

在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方面,《方案》提出要搭建涉外律师与企业供需对接法律服务平台,扩大涉外法律服务覆盖面,组织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月”“法治体检”等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贸易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加工贸易企业服务保障力度,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和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妥善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针对增资扩产、设备更新、产品更新、拓展新兴市场、发展保税新业态、内外贸一体化等领域,《方案》提出每年遴选、动态更新一批加工贸易重点企业实施差异化政策支持。在人才引进、工作签证、用工用能、融资支持、外汇结算、空间保障、AEO认证等方面,对加工贸易重点企业给予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