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男子家中突然失火,男子冲进火中救出母亲,妻子和儿子。他全身多处被烧伤,事后他想起公司为他购买有意外险。就申请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却说他这是自残自杀行为,不在理赔范围。男子一怒之下把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各项费用,共计58万。

事情发生在2023年1月22日凌晨,除夕守岁之后的深夜仍然时不时传来阵阵鞭炮声,杨先生吃过年夜饭就出门访友去了。

这家人平时并不住在村子里,只有过年的时候一家人才回到村里老房子中过节,因此老房子一直保留着之前的木质结构。

杨先生的妻儿守岁后困顿不已,直接就去睡觉了,但老母亲暂时还没有困意,忙着收拾东西,然后意外就是这个时候发生了。

不知谁家放的炮蹦到了老木屋的屋顶,已经疏松的木质遇到火星再加上风一吹,着了。

杨先生正跟友人一起喝酒,两人一年未见,此时有说不完的话,突然邻居的电话打来了,接通后竟然是母亲的声音:“儿啊!赶紧回来,家里着火了!”他腾的一下子站起来,二话没说就往家里跑。

杨母在火势大起来之前跑出来了,出来后就跑去杨先生妻儿房里叫人,然而那个房子已经着起来了,杨母就赶紧招呼邻居一起救火。

杨先生匆匆赶来后看到的就是这个景象,杨母记得一把抓住他的手:“儿媳妇和孙子还在里边。”

火势实在是太猛,冬季的天本身就比平时干燥些,再加上风一直呼呼的刮着,风助火势,火冲天而起,邻居把水管接了水龙头往火里浇,然而无济于事。

就这火势,显然等消防员来到这个小村庄估计已经来不及了,杨先生不顾劝阻义无反顾的冲进去救妻儿。

冲进去的时候杨先生就觉得浑身发烫,火烤的他眼睛几乎看不到路,而且不断有房梁上的东西燃着火落下来,砸到杨先生身上时把杨先生的衣服也点燃了。

虽然杨先生的眼睛被火场的烟熏得几乎睁不开,但本着对老房子的熟悉,他还是成功找到正窝在角落里的妻儿,然后他抱着儿子,护着妻子,成功把娘俩带离火场。

杨先生妻儿身上受了点烧伤,但是问题不大,问题大的是杨先生,他几乎全身没有一块好皮肤,整个人都成了一块冒着零星火星的黑炭。

杨先生出来后见妻儿没事,当即卸下一身的力气,晕了过去。

救护车和消防员几乎是前后脚到的,杨先生和妻儿被送往医院,杨先生被鉴定为二级伤残,跟这个结果一块出来的是巨额的医药费。

这个时候有工友提醒杨先生之前公司给他们买过意外险和健康险,可以让保险公司理赔。

这是个让人松一口气的消息,杨先生家人立刻就拿着杨先生的伤情鉴定书去了保险公司,然而......

“您火场救人属于自致伤害,不属于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指着条款中的一条说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对于这种解释杨先生并不认同,直接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很快,湖北省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杨先生的诉求成立,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杨先生58万元。

对于这样的判处结果保险公司并不服气,之后进行了上诉,但二审仍然维持原判,法院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毕竟救人这事如果定义为“自残”,那就是实在太荒唐了。

最终,保险公司赔偿杨先生58万余元,给这个案子画了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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