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康华生物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与其在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康股份”)的相关行为有关,涉及的主要违规事项包括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违规等。

浙江证监局对王振滔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200万元罚款。康华生物表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主体为王振滔、奥康股份及其相关人员,与康华生物无关,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直接影响。

(深交所)

(编辑: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