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星区一家装饰公司在外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娄星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4月12日,娄星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要求,在全区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集中整治行动,发现娄星区大科街道吉星路的东家乐装饰有限公司二楼西、北两侧窗口处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广告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娄星消防依法对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5月14日前对二楼西、北两侧窗口处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广告牌进行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5100元整的行政处罚。5月15日,娄星消防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