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执法者出现违法呢?这是个沉重的话题,却是大家关心的话题。执法者是捍卫法律的公平、维护社会正义的屏障,当执法者出现违法,无疑是大群难以接受的。

近日,关于青海省天峻县法院以及海西州中院的“遥控判案”成为各界人士关注的对象,其原因则是律师与法院之间的“较量”,都是法律工作者,究竟谁才是正义的一方?又是谁在捍卫法律的公正性呢?

正文开始…

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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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网传的一段消息引发各界人士的关注,那便是青海天峻县法院在一起案件开庭过程中,疑似海西州中院出手干预,并在微信上强势指挥:不用跟他商量,打断,硬气点不要随意发言等语句暴露在大家的视野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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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众而言,这一消息无疑是晴天霹雳。法院是什么?是我们正义得到伸张的最后保障,这样的行为无疑让广大群众感到愤怒。

紧接着,一封全体律师的情况说明更加让广大群众沸腾了…

5月12日,一份疑似参加开庭所有辩护律师的情况说明出现了。律师这份看似简单的情况说明却透露着当事一审二审法院之间暴露出来的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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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引发网友热议,如果一切如律师所言,那么我们的正义谁来守护和伸张。我们不禁自问:还能相信谁。

在电影《第二十条》中有一点台词让人记忆深刻:几万字的法律其实意义只有几个字,那就是公平公正,如果只代表两个字那就是正义。

而法院责任执行正义的责任和原则,而海州中院和天峻县法院的这一行为如果属实,那么对整个社会而言,公信力的伤害会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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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切的网传内容,大家都期待官方的通报,也希望这一切不是真的,因为法院是个神圣伟大的地方,是我们受到不公、冤枉时候的最后“稻草”。

海西州中院回应

5月13日,大家终于等来了当事二审法院,海西州中院的官方情况通报。

然而这份通报中并没有大家想看见的真相,只是在追究律师“非法拍摄”的责任以及对“遥控判案”的解释。

并且称这是属于符合规定的指导监管工作…

通报中主要指出三点:

第一,律师属于违法拍摄,并且在工作人员制止违法拍摄时,有伤害法院工作人员的举动。

第二,将违法拍摄的内容,发布网上引发舆情,干扰正常诉讼。

第三,这次重审案件属于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法院行为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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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通报对于大众而言,无疑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一方面欢迎和支持大家监督,一方面却避重就轻。很难让大家信服,既然是针对该事件的通报,那么为何对于律师情况说明中提出的质疑没有准确的回应呢?反而开始质问律师的引发舆论之举。

全民普法的时代,不管是二审终审制也好四类案件也罢,大家都是知道基本情况的。首先便是二审一般不能直接干预一审判决,其次便是四类案件属于涉黑类,你自己都通报了是寻衅滋事的案件重审,那么请问寻衅滋事属于四类案件吗?这无疑让这份通报更加让人质疑。

于是,通报一出网友们反而更加支持律师了。

有律师网友表示,只是有一撮人还需要被教育被进步。

也有网友表示:这就是中院的通报?显然并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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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能怪网友的言辞不尊重中院。只能说大家能辩是非!不是吗?

对于广大群众而言,跟希望看到的是每一个恶人都得到正义的审判,每一个好人都能被还以公道,每一个法院都能律人律己。

那么面对海西州中院的情况通报,律师们又会怎么应对呢?

律师再次发布详细细节

5月13日,海西中院发出通报后,律师们果然没有闲着。反而是对海西州中院的通报再次正面公开长文回应,披露了整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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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师们的这次回应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律师们对于海西中院提出的三个要点一一给出了回应。

首先,律师们并没有违反法庭纪律,更没有擅自进入审判区,并根据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举例说明自己的行为是在休庭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电脑上的聊天记录,完成了拍摄。

而对于工作人员的“制止非法拍摄行为”则是该工作人员涉嫌毁灭证据,律师是在保护证据的时候与对方发生了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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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引发舆情一事就更有相关规定了,《人民法院接受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里面第一条就明确表示了,人民法院接受媒体舆论监督的规定。

最后还根据相关规定指出来设施法院工作人员不当行为,规范相关条例的干预举动。甚至要求公开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现场视频以正视听,同时喊话海西政法委、青海省高院、青海省检察院。

相互海西中院的通报而言,律师们的回应是条条有依有据,并且都有相应规定来支撑他们的回应,整个回应工整的当,事事在理。

在这样的陈述面前,律师的回应再次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得到了大家的点赞。

甚至有网友给予了高度的肯定,称其可以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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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事实真相而言,就两份通报的内容比较,说句大实话,海西中院输了。法律专业度输了、人心也输了…

我们期待海州中院回应这里面有误会,期待这一切不是真的,因为这是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地方。

党媒、央媒报道

随着律师的再次披露详细细节,许许多多的媒体开始竞相报道。

5月14日,央广网以及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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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央广网的报道中,明确指出了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不包括“实时遥控庭审”。

并有明文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活动需在职责范围内,且需要在工作平台上公开展示。

这一点有意思了,海西中院的那几句“指导”话语要是公开展示出来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但这却进一步地说明了海西中院通报中的强词夺理,到最后是多么地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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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相关规定中还特别明确了这些人员是不得对这起案件发表倾向性的意见,就更别说“遥控判案”符合规定了。

而对诉讼活动具有监督权的,并不是上级法院,而是人民检察院。这一点似乎更加说明了海西中院的通报中指出的“符合规定”,是完全不符合规定的。

这些明文规定反而是让海西中院的通报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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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媒体平台的报道,敢直言不讳的媒体真的很少,几乎全是前篇一律的照本宣科,没有亮点不说,完全没有媒体自己的观点。只得信赖的还是咱们央媒和党媒,再次必须给央广网点赞,敢于为正义客观事实地做出报道。

同样是5月14日,党媒的报道则是偏向于更高级职能部门的反应和态度。(当然这是转发了其他媒体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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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报道中,对青海省高院以及海西州政法委进行了采访。

但目前为止,青海省高院的电话以及海西中院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这不是周六周日吧!为何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呢?是故意回避还是没想好如何面对媒体我们不得而知。

但根据网传信息,海西中院的官方账号已经关闭其评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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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海西州政法委则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给予了回应:其他的我们无权干涉,但若涉及到滥用职权,将会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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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目前相关的中院以及高院暂时未对律师们再次提供的细节作出回应,而政法委的回应只能说没毛病,也只有核实确实存在滥用职权,才能介入调查。

留给我们的沉思

从5月11日到5月14日,可以说事情也在不断地反转中进行,从一开始的“遥控判案”披露,到律师的最后一次发声,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我们老百姓只是希望看到正义没有消失,守护正义的人始终还在坚守,执行正义的人律人律己。

随着事情的发酵,在真相任然处于迷雾中的时候,我们应该信谁?一方是守护法律的最后坚盾,一方是为民请命的“状师”,都属于法律的践行者,两者本职使命都是维护正义,伸张正义。

然而,对于事情发展到现在。真相反而更加重要了,这不仅是人民对于执法者信任问题。更是如果一切属实如何面对和处理的问题。当原本应该执行正义的人,不再正义,那么谁来坚守正义呢?

对此大家希望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小编希望能与大家一起等待最后的正义…

全文完…

(声明:本文无任何不良引导,只为宣传正能量和正义之举。)

本文图片内容来源并参考于:律师个人社交、央广网、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修改或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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