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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六号检察建议、十一号检察建议”,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扣“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主题,筑牢全社会金融风险防线,2024年5月15日,在第15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来临之际,光泽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在新华都广场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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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宣传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宣讲典型案例、现场解惑答疑等多种形式,“零距离”向群众普及打防涉经济犯罪知识。重点围绕假币、银行卡、非法集资、养老诈骗以及传销等领域社会危害严重、公众广为关注的经济犯罪活动,传授防骗知识,普及经济犯罪防范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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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社区

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捂紧自己的钱袋子,尤其针对中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检察干警深入社区,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帮助提升中老年人对各类金融的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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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诈骗手段太多啦,特别是老年人,诈骗分子看中老年人防范意识低,经常打着‘高回报’投资、养老保健产品等旗号,骗取老年人的财物,大家要小心护住自己的钱包噢!”检察干警耐心地为老年群众讲解防骗知识,引导老年群众理性投资,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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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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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至3月,被告人林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仍将自己名下的五张银行卡出售给网络赌博平台用于赌博资金支付结算。经统计,林某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转入合计人民币1294629元,且随即全部转出。期间,林某违法获利人民币11000元。案发后,被告人林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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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光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光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被告人林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下一步,光泽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全面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携手营造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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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闽北风光

编辑:黄婧文 叶娟

副总编辑:俞忠友

总编辑:吴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