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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下午14时24分左右,开鲁县交管大队他拉干中队在辖区建华镇富隆村水泥路进行交通安全巡逻时,迎面驶来一辆红色拖拉机,在距离交警约300米处时突然将车辆转弯拐到了一处农户家门口处。驾驶人李某某的举动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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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执勤民警询问驾驶人李某为何突然变更行驶路线,李某某称自己喝了酒。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询问驾驶人是否有驾驶证件时,李某某却表示:我一个农民,开个拖拉机,要啥证啊?经核实,驾驶人李某某未取得驾驶机动车。

开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以及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给予驾驶人李某某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 │通辽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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