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定期为女职工安排健康检查?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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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定期为女职工安排妇科疾病、乳腺疾病检查以及妇女特殊需要的其他健康检查。”
定期为妇女提供健康检查,能够及早发现和及时治疗妇科疾病、乳腺疾病等妇女常见病和多发病,特别是有利于做处罚的,应当对实施性骚扰的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除了向公安机关报案,受害妇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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