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青海海西州天峻县法院“垂帘听审”的事情比较火,大概情况是:在休庭期间,辩护律师无意间发现审判席上电脑登录的微信聊天界面,上级法院法官在微信群中“指导”当庭审判长发言;律师喊话公诉人,要求出庭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官没有回应并撤离现场;随后律师叫来警察,警察扣押了相关电脑。
对法院的口诛笔伐已经很多了,本文就不参与了。我们抛开事实不谈,难道律师就没有一点错吗?
看相关的报导,貌似都是春秋笔法,律师“无意中”发现了法官电脑上的微信聊天界面……好一个“无意中”!
我国的法庭布局一般是法官在中间,律师和当事人在两边,律师一般是不能到审判席的,更别提到审判席的后面,以法官视角看到审判席上的电脑屏幕!律师在休庭时应该是“乱跑”到了审判席,然后才“无意中”发现了这种上下级法院勾连的证据!但问题就在这儿,律师怎么能在休庭期间“乱跑”到审判席呢?“乱跑”算不算一种错呢?
对于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很多人都不是第一天当中国人,对这种现象应该早有预料,但通过微信群现场指导还是刷新了人们对下限的认知,也极大地损害了法官的权威。法官坐在国徽下,主持庭审,把控全局,对当事人来说应该是高高在上的。如今“垂帘听审”事发后,人们或许会想,这法官原来只是个提线木偶?那会不会就从心底对法官产生一种轻视呢?
近期洛阳中院也发生了个事件,法警举起双臂阻止家属和律师用手机拍摄,这可能也是为了维护法院形象的举动吧。
很多词语,随着时代的发展,都会产生新的意思,比如经常听到的“抹黑”。本来的意思是,本来挺白净的脸上,伸出脏手抹上去;现在“抹黑”的意思也可能是,看起来挺白净的脸上,伸出手擦去脸上的化妆品,露出脏脏的本来面目。
做律师越久,越觉得司法并不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为司法机关很多时候是不依法的;不过不依法也未必不对,完全依法可能又会陷入机械司法的误区。但不论怎样,如果能坚持实质意义上的公平正义,依法不依法倒也没那么重要。
还有律师们经常讲的程序正义,这可能有维护律师职业群体利益的考虑。如果跳脱职业角色,追究犯罪比犯罪是更困难的,有些犯罪就是比较隐秘,很难掌握证据,更别提达到《刑事诉讼法》所要求的“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了。如果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可能就有相当数量的犯罪行为得不到追究,反倒是鼓励犯罪、影响社会稳定了。当然,这种观点可能是我学艺不精,没能领悟法学先贤们坚守程序正义的论证逻辑。
法律本身只是工具,用好工具,还得靠一批“有理想、有道德”的人,人出问题了,再好的法律也只是废纸。所以再上升一个高度,人治可能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法治也可能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
本文想到哪写到哪,满纸荒唐言,并无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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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上天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