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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发布的

《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发放标准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4〕4号)

文件精神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按区域由原来的四档调整为三档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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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文件规定

蔡甸区失业金标准由原1620元/月

调整为1989元/月

每月增加369元

新标准从2024年2月1日执行

2024年2月1日后

已按原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可按新标准补差

▌本文来源: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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