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家永远是孩子温暖的港湾
父母永远是孩子的依靠
但对小艾来说
家却是她想要逃离的沼泽
普法小课堂
问:如何开展家庭教育?
答:《家庭教育促进法》有规定!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工作为抓手,联动共青团、妇联、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信息共享、联合联动的工作机制,主动融入“1+6+N”基层治理模式,推动司法保护融入“五大保护”,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家”倍守护孩子的艳阳天,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注:
您的每一次鼓励,都将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中山市妇联编辑
来源:中山市一区检
编辑:卢启昊
校审:杨沛 姜永斌
一审:林美琴
二审:陈颖
三审:李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