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家永远是孩子温暖的港湾

父母永远是孩子的依靠

但对小艾来说

家却是她想要逃离的沼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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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问:如何开展家庭教育?

答:《家庭教育促进法》有规定!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工作为抓手,联动共青团、妇联、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信息共享、联合联动的工作机制,主动融入“1+6+N”基层治理模式,推动司法保护融入“五大保护”,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家”倍守护孩子的艳阳天,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注:

您的每一次鼓励,都将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中山市妇联编辑

来源:中山市一区检

编辑:卢启昊

校审:杨沛 姜永斌

一审:林美琴

二审:陈颖

三审:李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