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不能开车上路,可是总有人知法犯法,偏偏不当回事,依旧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5月11日,鄂托克旗交管大队民警在蒙西镇双欣街与西外环路交叉路口的道路上执勤时,对一辆黑色雅阁牌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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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交管大队执法办案中队

副中队长 范宇杰

经核查,原来驾驶人李某某于2017年7月、2018年3月8日、3月12日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2021年5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许重新申领。2021年9月、2021年12月、2022年5月、2024年2月曾因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被查获是第二次酒驾、第八次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驾驶证处于“注销”“吊销”“暂扣”状态,已失去了驾驶资格,抱着侥幸心理冒险驾车上路,终将逃不过法律的惩罚。

来源: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亚楠

二审:贾焮瑜 李小璐

终审:晓乌 阿伟

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广播

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准格尔旗、杭锦旗、达拉特旗、鄂托克旗100.8兆赫;鄂托克前旗87.9兆赫;大路煤化工基地90.7兆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