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们拥有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松弛感和幽默感,对自己人生的调侃不断,网上面对打工人的热梗也是一茬胜过一茬,有人说当代打工人和古代奴隶一样只是换了口头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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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这只是大家茶余饭后的自我调侃和娱乐,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社会还是有很多公司把自己带入到奴隶主的角色中的,这不就在最近,江苏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一家公司对员工进行体罚的案件。

原告陈某某指控公司多次对他进行体罚,严重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根据陈某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公司不仅对没有完成当天任务的团队主管进行惩罚,要求他们晚上进行长跑或爬楼梯,甚至第二天一大早还要跑步,而且必须准时集合并打卡签到。这种惩罚措施在公司内部已经形成了规律,每个人都有可能被罚。

陈某某说,这些体罚措施让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受到了严重影响,最终只能辞职。他觉得公司这样做其实是变相逼员工离职。而且,公司高层还多次找他谈话,进一步增加了他的心理压力。

而公司那边,辩称这些运动措施是为了让团队主管保持清醒,增强责任感和目标感,不算违法行为。他们认为,公司有权制定规章制度,而且这些措施并没有形成正式的规章制度,所以陈某某无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公司定的日考核目标太高,导致至少40%的团队主管无法完成任务。公司制定的长跑、爬楼等惩罚措施强度很大,而且通过微信工作群系统性发布,已经成为公司的常见手段,被视为公司隐含的规章制度。这些措施侵犯了员工的人身权利,构成体罚。最后法院认定公司的行为构成体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公司需支付陈某某在职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确认公司体罚员工违法。

在职场中,体罚员工不仅违法,还严重损害了员工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果真应证了那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无论是真的把自己当成奴隶主,不去尊重员工的人格,还是自以为是的制造一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这都是反人类,且越界的行为。用人单位应该科学评估员工的承受能力,制定人性化的考核标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共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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