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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人民代表网讯(周继伟)石家庄环城交警大队石铜南警务站处理了一起单方交通事故,驾驶员心有余悸地说:"幸亏我人没事,我这是怎么了?"

事情发生在5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男士驾驶一辆红色轿车走到石铜路南二环的高架桥时,撞上路中桥墩,造成车辆损坏。万幸的是,男士没有受伤,也没有造成其他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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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事故,是什么情况?"民警问道。

"我也不知道,可能有点分神了,在弯道这里我的车突然打滑了。"男士说,"我可能是拐这个弯道时车速快了一点,方向就打猛了一些,幸亏没撞到人,吓死我了。"

男士在高架桥的弯道处车速过快,再加上操作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机动车在掉头、转弯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民警用酒精式检测男士的饮酒情况,经查,男士并没有酒后驾车,此次交通事故,男士负全部责任

环城交警提醒:驾驶员切莫此时放松了对交通安全的警惕,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别人,唯有文明守法,方能平安回家!

编辑:李佳媛(实习)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