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龙江路美的云璟小区的业主收到物业通知:从5月13日开始,将收取停车费。对此,业主们认为,原先小区可以按300元月租的方式停车,物业现在单方面毁约不承认月租,既没有依据还违背了之前的协议,因此与物业产生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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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上午,记者去到现场看到,多名业主围在了小区门口,一旁的停车场出口处则站着三名工作人员,堵住通道不让车辆通行,两名业主的车也因此停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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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我刚才停在那的时候就因为有车堵着,还把我的车给撞了一下,出来我就说我要去修车。按这个交费可以交,但是我们按照公示的300元钱的月租我们来交费,按这个是可以的。但你不能把我们业主当做外面的人来对待,按外面临停的价格给我们收费。我开出来以后,他们保安就直接堵在我车前面不让我走,这不是我们堵着,是他们保安站在这里,我不可能开车去撞人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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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说,物业此前曾发布公告称,对于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可采取月租车位的方式停车,租金为每月300元,大家对此并无异议。但如今,物业却突然将收费标准变为每天20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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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我们是业主我们不能接受,第一我们的车不能月租,因为月租是写在我们的物业前期协议里面的,现在不给月租,只能按照抬杆收费的标准。它一天的上限是20元钱,但进出一次就要收一次费用,实际算下来如果出入频繁的业主一个月车辆的停车费可能高达800元至900元钱,这个费用问题。另一个是进出口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要把我们业主的车位按照临停车位来对待,这三点是遭到了包括我在内所有业主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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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介绍,此前,地产商、物业、业主三方曾进行过协商,物业方表示现在车位的所有权都属于地产商,地产商不愿交出未售出车位的使用权,因此他们才无法履行与业主的协议。而地产商则态度强势地表示,不允许月租,也不出售车位,至于怎么选择,是业主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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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我们的诉求,第一是必须让地产公司交付出一部分未出售的车位,给我们所有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进行月租,这也是履行他们先期的物业的合同。第二不允许业主只能从三号门的口出入,因为会造成在高峰期大量车辆的拥堵,影响我们业主的正常工作。第三我们要求他们车位分布在地下停车场能够使用的、不漏水,符合能够交付的和有资质的车位,分散在各个楼栋的负一层、负二层,方便我们业主的集体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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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提出了)那个费用,但不按那个费用来履行,他的负一楼、负二楼、负三楼是否达到了停车标准,待会你们去看了就知道了,垃圾成堆、漏水漏电、地面坑坑洼洼,积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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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跟随业主来到该小区停车场的负二、负三层,这里灯光昏暗,许多车位还在施工阶段,不少墙面也在渗水。消防通道内更是臭气熏天,建筑垃圾直接堆成了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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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去到物业中心,对方表示暂不接受采访,会有发言人进行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并没有相关人员对此事进行回复。 业主就物业停车问题发生了纠纷该如何维权呢?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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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传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黄建军:“对于物业的这种管理方式,业主跟物业签有合同,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车库按月出租的义务,如果说他要有改变的话,要有足够的法律上的理由。另一方面,对于小区物业的管理,从法律上来讲,物业管理的合适度或者说他的措施合不合理,一般由小区业主大会来决定这个事情最终可以怎么做。现在如果没有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的话,还需要等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才可以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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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编辑:李莹娜

编审:林帅超

终审: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