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温情“提示”

护“未”成长

永定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寸草春晖,血浓于水!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近日,永定法院坎市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关爱未成年人精神贯彻落实到案件办理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件审理

小秋与阿文于2003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双儿女,女儿已经读大学,儿子正上九年级。小秋以阿文大男子主义、遇事不与其商量、感情破裂为由向永定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庭审了解到,双方因年龄差距大、沟通较少、关爱不够等原因导致矛盾加深。考虑到双方结婚已经21年,共同生育了两个小孩,儿子现就读九年级,即将面临中考,正处于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更需要稳定的家庭环境。且阿文在庭审中明确表明了愿意修复婚姻关系和为孩子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态度,最终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矛盾尚有解决的空间,判决不准离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因小秋对阿文有较大负面情绪,甚至从去年开始,置正在读九年级的儿子而不顾,独自离家在外租房子住,对未成年子女未尽到抚养、教育、保护的责任。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依据相关要求,向小秋和阿文发放《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希望夫妻双方能履行好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加强对孩子的抚育和关爱,携手共建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下一步,永定法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推进“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工作,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当好“合格家长”,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供稿:坎市法庭 郭华珍

编辑:蓝秀华

审核:李汉臣

监制:阙哲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