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养老金是千千万万退休老人的养老钱、活命钱,是他们老有所养的基础和保障。任何人觊觎垂涎这个钱,都是天良丧尽触碰高压线。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诈骗案件,将当地一女子骗取养老金的犯罪事实呈现在大众视野中。

安某的姐姐系乌海市某厂的职工,单位为她购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993年,安某的姐姐遭遇车祸身亡,安某隐瞒了姐姐去世的事实,进入这家工厂,冒用她姐姐的姓名上班,在那里上班14年后,于2007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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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安某冒用已故姐姐的名义,在乌海市海勃湾区社保局办理了退休手续,开始领取退休金,直至2023年4月间,骗取社保基金共计39.3万多元。案发后,安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

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安某隐瞒真相,冒用已故人员的名义,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认罪、退赔等情节,被告人安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一审宣判后,安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安某的人生误区,最初始于冒名顶替工作。在姐姐遭遇车祸后,本应实事求是地办理姐姐的后事,及时向社保机构申报注销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倘若如此,也就没有了后来的诈骗犯罪。当时的安某处于无工作状态,想出了“李代桃僵”之计,隐瞒了姐姐去世的事实,冒充姐的身份上班。之后,她所领取的退休金里,虽然也凝聚了她14年的工作积累,奈何起初一步走错,后来便在这个错误的基础上延续,一切便都归于错误,归于诈骗了。

安某通过冒名顶替上班并办理了退休手续,骗取了社保养老金,一朝事发,连打带罚,既要退赔还要罚款,还被追究刑事责任,代价可谓沉痛。

安某从冒名工作,继而退休,领取退休金,这种情形实属罕见,因为去一个单位里冒名工作,想不被单位领导和同事们发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她之所以能够姐姐的单位潜伏14年,说明姐姐单位的领导和同事都在姑息默认这种行为。退休多年后东窗事发,估计是被知情人举报了。

当下更多的冒领社保金行为,多是在当事人去世之后,家属不向社保机构声明,继续冒领已故亲人的养老金。由于社保机构对参保人的生存情况的掌握很难做到及时准确,这种冒领的现象也就多有发生。据报道,2018年上半年,安徽省在利用公安厅人口注销信息与省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信息进行比对时,发现约9800名疑似养老金冒领人员。也就是说,有9800人已经去世了,但是他们的养老金还在持续地被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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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骗取的招数在翻新,防范的手段也在更新。为了避免已故人员继续冒领养老金的情况发生,许多地方的社保机构开始采取各种措施,以掌握参保人的生存状况。譬如,有的地方需要老人亲自去办理一些签字的手续,以证明本人的健在;也有的地方允许离开本地、身在外地的老人,通过视频电话的方式,证明本人的健在。

除了这些验证举措,社保机构还可以与公安机关就人口信息加强联系沟通,使死亡人口信息及时与社保信息进行关联,这样的联系,在技术上并不算难题,可以更便捷地堵塞骗取社保金的漏洞。

在这个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的时代,只要没有社保机构的内贼参与上下其手,防范社保金被骗取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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