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参会的目的,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二、取得会议费的专票是否可以抵扣,需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以下情况可参考:

1.为增加销售收入而举办的营销会议,属于销售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组织员工业务培训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为客户报销承担的会议费,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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