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展商、采购商双双受益

新快报讯 5月13日,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为支持办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2024年至2025年举办的广交会,延续执行2023年广交会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内容及清单不变,具体如下:对2024年至2025年举办的广交会,在商务部确定的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每个展商在本年度展会展期内累计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类别、销售数量或金额上限按规定执行。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由于通知对2024年至2025年举办的广交会延续执行政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政策出台前符合条件的暂时进境展品也可按规定享受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据了解,部分在2024年第135届广交会展期内达成销售进口展品协议并符合条件的进口展商,已有意向申报享受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广交会进口展品以消费品为主,享受税收优惠使进口展商税负减轻,也间接降低了采购商的成本,提升广交会服务水平,扩大与参展国、进口展商合作,共享商机,支持广交会提升国际影响力。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