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畅通乡村法治建设“微循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初步建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有力营造全县基层依法善治、安定有序、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

变“单一式培育”

为“复合式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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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好中选优,通过民主推荐、初选公示、司法审核、乡(镇)党委审定等程序,在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退役军人、致富能手、“五老”等人员中选拔,每个村(社区)至少有5名骨干力量,全县共选出640名“法律明白人”,从严资格审核。发放“八五”普法读本、普法强基系列丛书等教材,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践”方式,举办“法治讲堂”,开展“法治副村长”培训考试,“法律明白人”能力提升培训班,增强“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

变“平面式培养”

为“立体化共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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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村(居)民参与”的工作体系,注重联动协作,宣传部门将“法律明白人”纳入志愿者管理体系,统筹安排志愿服务活动;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示范活动;民政部门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其他部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共同打造“法律顾问+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和志愿者管理体系,积极参与村(社区)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形成基层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变“传统型力量”

为“实用型人才”

整合乡(镇)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平台资源,利用人亲地熟的优势,鼓励支持“法律明白人”参与“法律六进”等法治实践活动,依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当好群众身边的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村规民约、矛盾调解、法治宣教、维护稳定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家庭成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三治”融合。

今年以来,“法律明白人”共参与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07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余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