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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5月12日(周日),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1041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8824.9h㎡,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723个,计容建筑面积累计22754.3万㎡,按数量规划通过率69.5%,按规模规划通过率65.8%,实施主体公示项目534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3464.2h㎡,按数量计划实施率51.3%,按规模计划实施率39.3%。

备注 : 1)以上数据仅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计,未含已立项的14个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若统计在内,则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合计1055个;

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实际已公示单个或多个分期均按1个项目进行统计。

看点

01

政策资讯

1.《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通知内容:2024年5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城中村改造的对象是什么?以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实际占有使用的现状居住用地为主的区域,具体范围将在城中村改造规划中予以明确。

2、城中村改造的方式有哪些?城中村改造方式分为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类:对具备条件的城中村实施拆除新建;不具备条件的不可强行推进,要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防控风险隐患;介于前两类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具体改造方式以城中村改造规划为引导,结合居民改造意愿、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排查、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等因素综合确定。

3、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范围如何划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以整村范围为基础,可整合周边少量低效或者零散用地,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鼓励实施区域统筹和成片开发。

4、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要点有哪些?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需开展意愿征集、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信息核查、编制实施方案和单元规划、合作单位引入、搬迁补偿和安置、土地清理与收储、用地出让及开发建设等工作。

5、物业权利人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需经物业权利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依据集体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决策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需听取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物业权利人对城中村改造综合方案、征收补偿方案、集体资产处置等的意见,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安置房建设方面,将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加强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在合理工期内建成。

6、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搬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我市将结合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房屋征收等各类项目补偿情况,按照分类核定、政策衔接、利于实施、成本可控的原则,研究出台搬迁补偿指引。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搬迁补偿标准按照搬迁补偿指引确定。

7、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合作单位如何引入?在先行确定规划指标、选择条件和净地出让等前提下,政府按照公开择优原则,建立竞争性准入机制,组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选择优质合作单位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8、整治提升类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要点有哪些?对纳入整治提升类改造空间范围的城中村,一是开展现状调查评估,建立基础信息台账;二是尊重居民意愿,编制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确定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内容,明确公共配套等完善或提升内容,做好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三是常态化开展整治提升,统筹做好项目资金安排,充分调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物业权利人和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加快提升城中村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引导城中村居民广泛参与社区共建。

9、拆整结合类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要点有哪些?拆整结合类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做好相关权利人意愿征集和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安全风险隐患消除等因素,划定拆除和整治的空间范围,编制拆整结合方案,整体推进项目实施。其中,属于整治范围的,按照整治提升类城中村改造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属于拆除范围的,按照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编制拆除新建实施方案和改造单元规划,并组织实施。

10、新旧政策如何衔接?在推进城中村改造方式转型的过程中,做好新旧政策衔接,相关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政策链接:

https://www.sz.gov.cn/zfgb/2024/gb1330/content/post_11276279.html

2.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4年4月30日,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明确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示范城市基础条件:(1)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并制定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城市财力应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3)近年来未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2、明确遴选组织方式。(1)省级推荐。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照示范工作要求,择优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城市参与评审,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2)书面评审。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城市申报方案进行审查、打分。按照120%差额比例确定进入现场答辩的城市名单。(3)现场答辩。进入现场答辩的各城市派员参加公开答辩,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排名,前15名为入围城市。(4)集中公示。入围城市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示范城市。存在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示范资格。

3、明确补助标准和支持范围。(1)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2)资金支持方向。示范城市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工作,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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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https://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9630795.html

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4年5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2)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再购买1套住房。其他事项继续执行2024年2月7日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2、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

3、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支持在本市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相关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商品住房“收旧换新”和“以旧换新”工作。对于实施“收旧换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换房人旧房时不受本市关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房政策的限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供房屋交易便民服务,优化商品住房“带押过户”流程,提升房地产交易便利度。

合一编制

政策链接: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1273663.html

4.深圳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发布《坪山区产业用房调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通知内容:2024年4月29日,深圳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发布《坪山区产业用房调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如下:

1、明确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已签订产业监管协议的产业用房的使用、审核、监督、管理和调剂。符合条件的产业用房,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统一调剂安排。

2、明确产业园区运营商。原办法要求产业用房所有人与入驻项目直接洽谈并签订协议。在投资推广服务署实际调研过程中,多家产业用房所有人企业表示缺少对产业用房招商、运营方面的管理经验,较为普遍的引入了专业的产业空间运营单位来进行招商运营和日常管理。对此,修订稿中加入了第九条关于产业用房可以自行运营,也可以委托运营方运营的表述,并且要求产业用房所有人应主动履行监管职能,确保运营商与入驻项目遵守相关规定。

3、明确宿舍调剂事项。为避免产业用房配套宿舍出现“公寓化”的现象出现,修订版办法第七条第(四)款加入了对项目申请调剂使用宿舍的限制。考虑到跨厂区调剂使用宿舍企业较多,修订版办法中未限制宿舍仅限园区内企业使用,仅是要求“项目申请调剂使用宿舍的,宿舍使用面积应与项目在坪山区内实际生产需求相匹配”。对于非生产类企业,或生产项目不在坪山的企业,原则上不符合调剂使用宿舍的要求。

4、取消租金上限限制条款。一是《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措施(试行)》已于2022年10月到期;二是同一片区厂房建设标准、新旧程度差异巨大,管理部门难以出台精确的租金指导价,如“一房一估”又会增加较大的行政成本;三是经调研在实际调剂过程中运营方可以以变更租金名目、调升管理费或其他手段轻易规避租金上限限制,租金的限制既偏离市场实际需求,也并无实际可行意义。因此办法修订版中删除了关于租金上限限制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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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https://www.szpsq.gov.cn/hdjlpt/yjzj/answer/35980

5.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续期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4年5月8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续期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相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深光府规〔2019〕7号)延续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5日,请遵照执行。

政策链接:

http://www.szgm.gov.cn/gkmlpt/content/11/11276/post_11276430.html#1151

6.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光明区产业用地先租赁后转出让实施细则》续期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4年5月8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光明区产业用地先租赁后转出让实施细则》续期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相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光明区产业用地先租赁后转出让实施细则》(深光府规〔2019〕6号)延续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4日,请遵照执行。

政策链接:

http://www.szgm.gov.cn/gkmlpt/content/11/11276/post_11276303.html#1151

7.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旧工业区综合提升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4年5月9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旧工业区综合提升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项目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为业主或经业主授权的园区改造实际投资方。存在多个业主的,需取得所有业主的授权。(2)旧工业区综合提升原则上不改变现有工业用途,经整治提升后的生产用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减少。(3)园区应遵循我区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市、区产业发展计划,重点引进相关产业的优质企业和龙头项目企业。(4)园区用地范围未占用近五年市政道路等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未纳入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五年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范围,未占用基本农田,未列入林地范围。

2、综合提升园区应遵守规定。(1)园区改造运营主体在园区综合提升过程中不得出现违法抢建、加建、扩建等行为。(2)原则上不得将厂房、研发用房改为酒店、公寓等功能。(3)除出于消除结构安全隐患对结构进行加固外,严禁改变建筑主体结构。(4)园区改造运营主体须监督入驻企业守法经营,入驻企业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要求。(5)现状园区存在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优质企业的,应采用分期改造、就近安置等方式于区内妥善安置,确保优质企业不外流、注册地不外迁。(6)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园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园区改造运营主体应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整治“散乱污危”企业,并加强园区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园区内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政策支持。对开展旧工业区综合提升的园区改造运营主体,在园区竣工验收后按照园区实际改造费用的50%、不超过新引进规上企业首个完整年度总产值的1%或不超过园区规上企业年度新增产值的1%,一次性给予园区改造运营主体最高3000万元奖励。

政策链接:

http://www.szgm.gov.cn/gkmlpt/content/11/11282/post_11282187.html#1151

看点

02

项目资讯

2024年第18-19周,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7项,计划延期公告4项,规划(草案)公示3项,规划公告3项,规划修改(草案)公示2项,实施主体公示2项,工程规划许可1项,土地整备类公示3项,棚户区改造项目1项,法定图则调整6项,集体资产交易6项。

1、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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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420000㎡

拟更新方向:R2、C1、M0

前期服务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25日,招商蛇口中标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更新单元前期服务商。招商蛇口创立于1979年,41年前建设开发运营的深圳蛇口片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发源地,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孵化并培育了以招商银行、平安保险、中集集团、招商港口等为代表的一批知名企业。2015年12月30日,招商蛇口吸收合并招商地产实现无先例重组上市,打造了国企改革的典范和中国资本市场创新标杆。

目前,招商蛇口城市更新已重点布局深圳、广州、佛山、东莞等城市,在深圳区域范围内已有包括招商中环、招商臻府、招商半山臻境、沿山路一期、沿山路二期、兴华大厦等城市更新项目。

2

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排榜村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505910.6㎡

规划容积率:7.4

拟贡献率:43.6%

拟更新方向:R2、R2+C1、M0、C1

申报主体: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据了解,该项目原为恒大集团和桑泰集团共同运作。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2023年4月发布关于《龙岗区四联社区排榜村城市更新项目医院设计总承包》和《龙岗区四联社区排榜村城市更新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及建筑专业初步设计》的招标公告。值得关注的是,两份招标公告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均为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意味着深铁置业接手恒大横岗四联排榜村旧改。

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铁置业”)是深圳地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深铁置业肩负着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反哺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历史责任,探索并形成了国内领先的“轨道+物业”模式,积累了十余年的轨道上盖综合开发经验。深铁置业旗下有物业开发、商业、枢纽三大核心业务板块,正朝着市场化全产链投资开发公司稳步迈进。其中,物业开发板块方面,目前拥有12个轨道沿线上盖项目的综合开发权,开发规模约450万㎡,在建面积约330万㎡。

3

坪山区坪山街道马西盐盘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07384.1㎡

规划容积率:7.1

拟贡献率:53.4%

拟更新方向:R2+C1、R2

申报主体:深圳市嘉霖世纪实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嘉霖集团是全国最早进入城市更新的房企之一,深圳最早进入城市更新的房企之一,深圳最早进行征地返还用地(非农业用地)开发建设的房企之一,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商会副会长单位。依靠雄厚的资金与品牌实力,集团成功开发众多经典旧改项目,更新范围涉及高级住宅、公寓、写字楼、商业等领域,为区域面貌革新及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4

龙华区大浪街道潭罗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43572.7㎡

拟更新方向:R2+C1、R2

申报主体:深圳市星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深圳星置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深圳星置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星河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星河控股集团自2004年开始涉足城市更新项目,成为了国内最早涉足该行业的公司之一,2015年2月,深圳市星河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在十余年的区域深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城市更新经验,目前在深圳及周边区域运作项目达50多个,已有30个项目成功推向市场,累计更新改造面积近千万㎡。

5

南山区南山街道向南村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53113.7㎡

规划容积率:8.9

拟贡献率:20.7%

拟更新方向:R2、C1+R2

申报主体:深圳市向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

坪山区坪山街道宝山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75161.2㎡

规划容积率:6.5

拟贡献率:42%

拟更新方向:R2+C1、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坪山城投成立于2009年。由深圳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为国有独资公司。坪山城投公司拥有产业空间开发、城市更新、园区运营及物业(安保)管理、公共配套服务(会展酒店)和城区文化形象运营5大板块业务,成功开发建设了坪山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世茂广场等项目。

7

龙岗区布吉街道木棉湾入口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61075.9㎡

规划容积率:7.2

拟贡献率:40.2%

拟更新方向:C1、R2

申报主体: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8

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475206㎡

拟贡献率:不少于44%

拟更新方向:R2、M1、M0、C1

申报主体:深圳钜苍房地产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鸿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9%、51%。

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华集团)成立于一九九五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辐射珠三角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历经多年的奋斗沉淀,现已完成地产开发、城市更新、商业运营、产业运营、物业管理五大版块多元化战略布局,向大型综合性集团稳健发展。业务涵盖住宅开发、城市更新、商业投资及运营、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物业管理等。目前金光华城市更新集团已经布局深圳龙华、龙岗、福田、南山等区域,业务涉及拆除重建及整村统筹等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拥有近20个项目,涵盖旧村、旧城、旧工业区、交通枢纽等众多领域,为集团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9

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居住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54682㎡

拟贡献率:不少于58%

拟更新方向:R2

申报主体:深圳市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

10

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上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224395㎡

拟贡献率:不少于44.7%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上水径股份合作公司。根据意愿公示时披露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是万科集团旗下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城乡建设与生活服务商,公司业务聚焦全国经济最具活力的三大经济圈及中西部重点城市。

11

龙岗区吉华街道下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88390㎡

拟贡献率:不少于45.6%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根据意愿公示时披露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该项目合作意向方为深圳市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实际控制企业为深圳铂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2

坪山区龙田街道龙兴南路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87012.1㎡

规划容积率:5.7

拟贡献率:50%

拟更新方向:R2

申报主体:深圳市坑梓龙田股份合作公司。

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的合作开发意向书,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鸿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实际控股公司为深圳市粤雄实业有限公司。

13

坪山区坑梓街道冠愉科技园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29932.9㎡

规划容积率:5.7

拟贡献率:29.3%

拟更新方向:M1+M0

申报主体:深圳市冠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冠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专业从事光记录媒体产品生产与销售的大型制造型企业,是资金与技术密集型的现代化企业,拥有3万㎡的园林式厂区、万级无尘净化车间和一流的幽雅的办公环境与配套设施。

14

福田区华富街道九星印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6840㎡(小地块)

规划容积率:5.7

拟贡献率:9.9%

拟更新方向:M0

申报主体: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润三九”)是大型国有控股医药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健康服务。上市以来,公司多次获评中国主板上市公司“金牛百强”、“价值百强”企业。截止目前,华润三九被纳入深证成份指数、中证500和富时罗素(FTSERussell)指数股之列。

15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京蓉混凝土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告

拆除重建面积:12160㎡

规划容积率:6.6

贡献率:42.8%

更新方向:R2(保障房为主)

实施主体:深圳市美盛港房地产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郑州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美盛集团,为兆腾投资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深耕中原、拓居全国,以“美·善·家”为品牌产品力内核,营造向善温度的社区生活,致力于成为卓越的中国家庭美善生活整合服务商。美盛于2021年9月以8.05亿成功拿下龙岗区G10101-0329宗地,首次进军深圳。

16

坪山区龙田街道吓田牛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122870.2㎡

规划容积率:5.6

拟贡献率:46.7%

拟更新方向:R2

申报主体:深圳市坑梓龙田股份合作公司。根据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发布的关于《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吓田牛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公示,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金地中珠置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中珠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

金地集团1988年初创于中国深圳,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600383.SH),历经数十年的探索和实践,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相关多元业务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上市公司。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商用地产及产业园镇开发运营、房地产金融、智慧服务、体育产业运营、家装产业、代建产业、教育产业等。业务范围面向海内外,覆盖中国280余座大中城市和美国东西海岸的8个不同城市和地区。

17

坪山区龙田街道鹏驰厂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85093㎡

规划容积率:4.1

拟贡献率:15%

拟更新方向:M1

申报主体:深圳市大工业区(深圳出口加工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1994年6月起步于深圳福田保税区,伴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改革发展而不断成长,是国内最早一批从事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企业,2006年10月划转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投控科技园区业务板块骨干企业。作为中国首批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探路者,经二十余年不懈努力,深福保集团现已成为跨区域发展的集团化产业地产开发运营商。开发和运营管理的项目涵盖产业新城、产业综合体、科技园区、物流园区、总部基地、特色小镇等多种类型,开发物业建筑总面积逾300万㎡。

18

福田区园岭街道兄弟高登高新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

拆除重建面积:27749.6㎡

规划容积率:12.6

贡献率:39.5%

更新方向:M0、C1

实施主体:深圳市福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11月,注册资本40.26亿元,是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全资国有控股企业,由深圳市福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100%股权。福田投控奋力打造集“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平台+国资辅助履职平台”于一体的综合型投资控股公司,统筹推进城市建设开发、体育场馆运营、产业楼宇运营、双碳经济等各项战略任务,充分发挥资本运作、市场化运营上的优势,在全区战略投资、产业导入、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方面,积极履行“国企担当”,贡献“国企力量”,彰显“国企引领”。

19

福田区福田街道福田市场大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4234.1㎡

规划容积率:11.2

拟贡献率:40.5%

拟更新方向:C1、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华丰泰置业有限公司。根据福田市场大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住宅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结果公告,项目市场主体为深圳市华丰泰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丰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所属行业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停放服务。

20

宝安区燕罗街道107发展带洪桥头段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实施主体公示

拆除重建面积:40272.5㎡

更新方向:M1

实施主体:项目一期实施主体拟确认为深圳市磐石汇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深资磐石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99%。深圳市深资磐石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并实缴资本金41.5亿元人民币,是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牵头设立的深圳市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其余股东包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资产是全国第60家、广东省第4家具有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21

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片区连片改造升级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实施主体公示

拆除重建面积:127124㎡

更新方向:M0

实施主体:项目1实施主体拟确认为深圳皇冠(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日本皇冠株式会社、深圳市美芝电器公司分别持股90%、10%。

22

龙华区大浪街道赤岭头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01-02地块)工程规划许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6979.5㎡

更新方向:R2

实施主体:深圳卓越锦诚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卓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目前,卓越集团在深圳已有30多个旧改项目,其中盐田桥东旧改项目、龙华牛湖北片区项目、坪山汤坑片区项目、卓越九珑项目、葵涌谭屋围项目、葵涌横头双伍、横朗城市更新项目、松岗商业中心、宝安翻身47区项目以及福田竹园小区项目等均已启动。

2.土地整备类项目一览表

1

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权利人核实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436000㎡

2

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2520000㎡

旧屋村范围面积:5765.5㎡

3

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振兴路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250000㎡

旧屋村范围面积:568.2㎡

3、棚户区改造项目一览表

1

罗湖区南湖街道船步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02-01地块)工程规划许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9626.9㎡

改造方向:R2

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5%、35%。

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罗湖区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服从罗湖发展大局、服务罗湖城区建设、服务罗湖产业发展”为战略使命,以“成为区域城市综合运营商”为发展愿景,按照“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发展模式,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一主两区三带”发展战略,紧扣“服务城区、服务产业、服务民生”的功能定位,着力推动罗湖城区建设和服务产业发展,打造高密度建成区转型升级发展标杆示范的“罗湖样本”。

4、法定图则调整一览表

1

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3-1-9-1等12个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

八号路(光明大道-同观路段),法定图则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次干路;X3-1-8地块用地面积154705㎡,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为“给水厂”,“备注“规划”;X3-1-9-1地块用地面积为6934㎡,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4.0,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X3-1-9-2地块用地面积为31542㎡,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4.0,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X3-1-10地块用地面积为7018㎡,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0,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X3-4-1地块用地面积为59406㎡,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0,配套设施为“社区警务室、邮政所、小型垃圾转运站、12班幼儿园(2处,用地面积均不小于3600㎡)、社会停车场(库)、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800㎡)、公共厕所”,备注“规划,地块内允许跨河公共人行设施连通”;X4-1-1-01地块用地面积122827㎡,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2.5,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原图则未编号地块一用地面积为3198㎡,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原图则未编号地块二用地面积为6060㎡,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原图则未编号地块三用地面积9234㎡,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原图则未编号地块四用地面积3454㎡,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原图则未编号地块五用地面积16865㎡,用地性质为水域,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原图则未编号地块六用地面积3305㎡,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结合调整后的道路红线,在保持公共利益用地不减少的前提下,对涉及用地进行相应调整,将X3-1-10地块拆分为X3-1-10和X3-1-11两个地块,原图则未编号地块二拆分为两个地块并按X3-1-12-1和X3-1-12-2进行编号,同时将原图则未编号地块一、三、四、五和六分别按X3-2-7、X4-1-2、X4-1-3、X4-1-4和X4-1-5进行编号,并落实绿地占补。调整后具体如下:X3-1-8地块用地面积为154529㎡,用地性质表述依《深标》调整为供应设施用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3-1-9-1地块用地面积为6931㎡,用地性质表述依《深标》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3-1-9-2地块用地面积为31611㎡,用地性质表述依《深标》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3-1-10地块用地面积为3113㎡,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增加“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100㎡)、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备注“规划”;X3-1-11地块用地面积为5894㎡,用地性质表述依《深标》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未作规定,备注“规划指标依据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确定”。

X3-1-12-1地块用地面积为4674㎡,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3-1-12-2地块用地面积为1139㎡,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3-4-1地块用地面积为59450㎡,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3-2-7地块用地面积为1899㎡,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4-1-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21227㎡,用地性质表述依《深标》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4-1-2地块用地面积为8654㎡,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4-1-3地块用地面积为4171㎡,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4-1-4地块用地面积为16916㎡,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4-1-5地块用地面积为4718㎡,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2

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6-6-1、X6-6-2等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深圳市宝安BA301-08&09&11&12&15[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6-6-1地块用地面积156657㎡,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2.5,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6-6-2地块用地面积11784㎡,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3.0,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用地调整。结合调整后路网,重新划分各地块边界:X6-6-1地块用地面积36793㎡,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2.5,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6-6-2地块用地面积6658㎡,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3.0,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6-6-3地块用地面积65519㎡,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2.5,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6-6-4地块用地面积为42066㎡,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3.6,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100㎡)、公共厕所(建筑面积90㎡)、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20㎡),备注为“规划”;X6-6-5地块用地面积4816㎡,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2.5,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6-6-6地块用地面积3467㎡,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3.0,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6-6-7地块用地面积3689㎡,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6-6-8地块用地面积1133㎡,用地性质为水域(E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6-6-9地块用地面积102㎡,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6-6-10地块用地面积3796㎡,用地性质为水域(E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6-6-11地块用地面积1083㎡,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6-6-12地块用地面积4581㎡,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6-6-13地块用地面积6293㎡,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3

南山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05-02-01、02、03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规划个案调整涉及《自贸区综合规划》大小南山片区05-02-01、05-02-02、05-02-03地块。其中,05-02-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为52317平方米;05-02-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为3232平方米;05-02-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S4),用地面积为8399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货运停车场)。

二、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主要涉及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地块容积率等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05-02-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不变,用地面积调整为46211平方米;

(二)05-02-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调整为6637平方米,备注为“容积率≤4.5,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三)05-02-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调整为11077平方米,配套设施调整为“幼儿园(6班,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70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600平方米)、社会停车场”,备注为“容积率≤4.5”。

4

南山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03-07-04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规划个案调整涉及《自贸区综合规划》蛇口南及赤湾片区03-07-04地块,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R3),用地面积11378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主要涉及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地块容积率、道路等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03-07-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调整为9854平方米,配套设施调整为“幼儿园(6班,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5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备注为“容积率≤3.6,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地块西、北侧市政道路拓宽,道路宽度由7米拓宽至14米。

5

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2-4-1-1-1、X2-4-1-1-2等6个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西片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规划情况如下:

X2-4-1-1-1地块用地面积42913㎡,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依政府批件”;X2-4-1-1-2地块用地面积102323㎡,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现状保留”;X2-4-1-1-3地块用地面积7114㎡,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2-4-1-1-4地块用地面积10425㎡,用地性质为水域(E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2-4-1-1-5地块用地面积7364㎡,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原图则未编号地块用地面积9266㎡,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容积率和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X2-4-1-1-1地块用地面积39258㎡,容积率3.7,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000㎡)、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500㎡)”,备注“规划”,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二)结合现状凤归路线位、最新龙大市政化改造方案优化X2-4-1-1-2、X2-4-1-1-3、X2-4-1-1-4、X2-4-1-1-5地块用地边界,补充用地编号X2-4-1-1-6。其中:X2-4-1-1-2地块用地面积101210㎡,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2-4-1-1-3地块用地面积6870㎡,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2-4-1-1-4地块用地面积10093㎡,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2-4-1-1-5地块用地面积7119㎡,其他规划条件不变;X2-4-1-1-6地块用地面积6916㎡,用地性质依《深标》规范表达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6

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1-3-6-1等4个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申请调整的地块包括:

X1-3-6-1地块用地面积363㎡,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容积率及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1-3-6-2地块用地面积613㎡,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容积率及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1-3-6-3地块用地面积55693㎡,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自行车停车场(库)、社会停车场(库)”,备注为“规划”;X1-3-6-4地块用地面积253039㎡,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轨道交通用地(E2+S3)”,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公共厕所、与01-29、04-05共同配建地下轨道交通车辆段1处,地面复绿”,备注为“规划”;X1-3-6-5地块用地面积887㎡,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容积率及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X1-3-6-1地块用地面积363㎡,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用地(G1)”,容积率及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X1-3-6-2地块规划条件不变;X1-3-6-3地块用地面积55693㎡,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用地(G1)”,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自行车停车场(库)、社会停车场(库)”,备注为“规划,在符合相关政策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与西侧03-10-5、03-12地块、东侧X1-3-4-2地块进行地上或地下连通,主要用于人行兼作生态连廊”;X1-3-6-4地块用地面积253039㎡,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轨道交通用地(G1+S3)”,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公共厕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自行车停车场(库)、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充电站、与01-29、04-05共同配建地下轨道交通车辆段1处,地面复绿”,备注为“规划”;X1-3-6-5地块用地面积887㎡,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用地(G1)”,容积率及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在符合相关政策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与东侧X1-3-4-2地块进行地上或地下连通,主要用于人行兼作生态连廊”。

5、集体资产交易一览表

1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银田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2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飞东(东)城市更新项目(二次招标)交易结果公告

中标人简介:

中标方为深圳市深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深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由深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城新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控股60%、40%。

深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创建于1982年,前身为深圳市基础工程工作组,承载深圳特区开发建设的光荣使命。

中城新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万科集团原执行副总裁刘爱明先生创立,专注于产业生态服务、产业园区经营和产业地产开发等业务,聚集了万科、中城投资等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作为创始核心股东。

3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新祠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4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新坡塘片区及新园路石化塑胶城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交易结果公告

中标人简介:

中标人为深圳振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博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深圳市博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深圳市安丽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安丽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实控企业为深圳市安旭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旭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为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金湖文化中心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

5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新祠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交易结果公告

中标人简介:

中标人为深圳市恒祥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恒祥基公司为深圳市花伴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控股孙公司

深圳花伴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98年,是国内较早从事城市更新行业的企业之一。旗下员工逾千人,资产规模超过350亿元,20余年开拓创新,形成了以地产开发为主,涵盖建筑工程、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创新投资等领域的业务版图。

6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丰社区宗地G15107-8068号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交易公告

看点

03

市场资讯

1.土地成交

本周有六宗土地成交信息。

宗地号:E2024-0005

竞得人:深圳市华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规划绿宝路与产业路交汇处东北侧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19838㎡

建筑面积:35500㎡

起始价:1490万元

成交价:149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419.72元/㎡

深圳市华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03-19,地址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元路133号深汕华贸商厦8103号,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宗地号:E2024-0006

竞得人:高发气体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规划绿宝路与产业路交汇处东北侧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36351㎡

建筑面积:65000㎡

起始价:2130万元

成交价:213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327.69元/㎡

高发气体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04-02,法定代表人为徐雅莜,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DH54WR96,企业地址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创新大道南2号赤湖纯水岸10栋,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前沿新材料制造;前沿新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宗地号:X2023-0008

竞得人: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通港大道与红海大道交汇处东侧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94063㎡

建筑面积:188240㎡

起始价:4910万元

成交价:491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260.84元/㎡

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是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地址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深汕大道鹅埠段688号,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是: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铸造机械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等等。

宗地号:J318-0016

竞得人: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通港大道与港区一路交汇处西北侧

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土地面积:90720㎡

建筑面积:272232㎡

起始价:6160万元

成交价:616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226.28元/㎡

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是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地址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深汕大道鹅埠段688号,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是: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铸造机械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等等。

宗地号:A914-0335

竞得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龙华区福城街道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23644.46㎡

建筑面积:106390㎡

起始价:4170万元

成交价:417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391.95元/㎡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大股东为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一般经营项目是: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部件/元件的销售、设计及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设备租赁及上门维修、上门安装;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部件/元件的生产。

宗地号:E2024-0012

竞得人:深圳市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规划绿宝路与产业路交汇处东北侧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53785㎡

建筑面积:64540㎡

起始价:3120万元

成交价:312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483.42元/㎡

深圳市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深汕西会展中心2层203室,经营范围包括园区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陆地管道运输;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

2.土地挂牌信息

本周有一宗土地挂牌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六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4年第1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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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周报

以及

广东省三旧改造行业周报

可登录合一数据仓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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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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