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广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广,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广利用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团委书记、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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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广出生于1973年10月,黑龙江伊春人,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2002年11月参加工作。

他历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书记,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教育集团总经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飞行学院院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校党委委员、校长助理等职务。

2018年12月,张广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1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张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张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公器私用,靠校吃校,将任职高校的资源作为谋私贪腐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产管理、招生入学、求职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广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官网介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建校以来,北航一直是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也是上世纪80年代恢复学位制度后全国第一批设立研究生院的22所高校之一,1995年进入“211工程”,2001年进入“985工程”,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极目新闻综合高检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经济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官网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