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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人,接下来请少穿这种衣服出门!
注意!注意!
春夏季节这些烦人的
小虫子又来啦
有时候走在路上
衣服上会莫名出现一些小飞虫
一眼看过去直接头皮发麻
一些网友
甚至在研究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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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烦人的飞虫有什么来头
一起来探个究竟
多发于春夏季,偏爱黄绿色
据专家介绍
这种不明飞虫叫作“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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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有,北方也有
多出现在春、夏季
20℃的环境更适合生长
如豆粒般大小,体形细长
尾巴尖尖的还有个钩子
捏死后有一股很大的臭味
蓟马酷爱黄色和绿色
对植物的杀伤性较大
所以大家最近别穿
黄色、绿色和红色的衣服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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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是
一些人被蓟马叮了之后
出现奇痒无比的现象
那么蓟马会不会对人造成伤害呢?
蓟马可致人体发痒,但无害
尽管蓟马“恶心、甩都甩不掉”
但它对人体是没有危害的
只是被叮了之后有一点痛和痒
它不会吸动物的血液
如果被蓟马叮伤
只需把蓟马赶走
在被叮处
涂上风油精或者润肤露就行了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
飞虫一旦入眼
千万别随便揉
因虫脚带有倒钩
容易导致
眼球结膜水肿、角膜上皮脱落
可用眼泪冲洗或多眨眼
除了蓟马
春夏季出游踏青、赏花
还需防范虫咬性皮炎
几天前的周末,浙江台州的刘女士与好友相约爬山,一行人穿梭于山间、草丛,徒步嬉戏打闹,玩得十分尽兴。没想到回家后,刘女士发现自己脚踝处出现了红肿的痕迹,瘙痒难耐,且伤口越肿越大,到医院后被确诊为虫咬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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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咬性皮炎,主要指虫类叮咬,或接触虫的毒液、毒毛而引起的急性皮炎。虫子叮咬后,往往可引起叮咬处出现不同的皮肤反应,一般为鲜红色风团样丘疹,可能伴有瘙痒、肿胀、发红和疼痛,通常会在几小时或几天内改善,但有时也会持续更长的时间。
广大网友
对春季虫子叮咬也深有体会
“被咬到崩溃!”
“走路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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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蚊虫咬伤,包括隐翅虫、桑毛虫、松毛虫、臭虫、跳蚤、虱、蚊虫、蠓虫、蜂、蜱虫等。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
蚊虫开始活跃起来
有些虫子还是要格外小心的
处理不当甚至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除了黄色、绿色、红色
你还觉得
穿什么颜色衣服最招虫?
留言来分享一下
来源:综合整理自人民网科普、科普中国微信、大连晚报微信
长春一娱乐公司老总贷款3000万后去世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幸去世,诉讼还能进行下去吗?近日,长春经开法院受理了一起在诉讼调查过程中就出现了这一问题的案件。
2019年10月,原告长春某银行与被告某娱乐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发放贷款三千万元。为了保障贷款债权安全,原告与被告赵某、钱某、孙某及李某签订了抵押合同,被告四人以其各自名下所有的房产为被告某娱乐公司在原告处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告某娱乐公司取得贷款,但在贷款陆续到期后,该公司只向原告偿还了其中二十多万元贷款,其余未履约按时还款,经原告多次催收,某娱乐公司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前到期,各被告偿还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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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送达过程中,法院一直未能联系上被告赵某,在前往派出所调查户籍的过程中,发现赵某在被起诉之后,开庭之前已经发病去世。原告得知这一消息后一筹莫展、心急如焚。法官在取得调查结果后,马上做出中止诉讼的裁定,并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赵某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住宅等多地调查,联系上了赵某的继承人,审核赵某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后,通知继承人要求其明确是否参加诉讼,使得案件得以继续推进。
法官说法>>
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在一审法院调查和审理过程中,若出现被告死亡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在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原告死亡的,若原告没有继承人的,终结诉讼。若有继承人的,中止诉讼,并根据继承人的态度来决定是继续审理案件,还是裁定终结诉讼。继承人表明参加诉讼时,被继承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有效,案件的结果也由其承担。继承人表明放弃诉讼权利的,则终结诉讼。
来源:长春经开法院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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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日报融媒体记者:张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