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答复了一则网友关于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的建议:目前,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城市均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地轨道制式、客流情况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主要对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放射性物品等进行规定,并在各地公布实施。全国层面未对禁止携带物品目录进行统一。对于网友反映的折叠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存在安全风险的问题,交通运输部表示将加大调研力度,督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逐步完善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加强安全防范,不断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