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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黑龙江新闻5月11日电(侯力源)为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拓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渠道,有效化解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日,经鹤岗市委编委同意,鹤岗市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处理中心在鹤岗市财政局正式挂牌成立。同时,鹤岗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的通知》,将属于调解范畴内的矛盾化解在源头、把问题解决在初期,最大程度维护好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按照“合法合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则,在处理各项投诉案件时,探索建立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

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处理中心,主要承担政府采购活动举报、投诉的调解、处理等方面的公益服务类工作。调解小组人员与投诉人、被投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对适用调解机制的投诉案件,调解小组可以组织召开案件协商会,充分听取投诉人与被投诉人意见,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小组也可以分别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沟通协商,对投诉人的合理诉求,督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立行立改。对投诉人不合理的要求,加强解释沟通,并向投诉人释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化解投诉人疑虑,争取达成调解意愿。

下一步,鹤岗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纠纷调解的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鹤岗市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