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通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规定,现对刘权达、吴扬君等5名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作废:

特此通告。

合浦县公安局 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5月9日

附件: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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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位驾驶人

引以为戒,酒后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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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