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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山西澄城县。早上05:48分许,14岁的中学生小张骑电动自行车(没戴头盔)去上学,途中他一边骑车一边看手机,还闯红灯过路口,结果一头撞上停在斑马线旁边的一辆小汽车。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小张受伤。

交警调查认定,小张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分心驾驶、闯红灯,负主要责任;小汽车违法停车,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驾驶时需佩戴头盔、遵守信号灯、不分心驾驶!请广大家长们吸取此事故教训,做好孩子的监管教育和安全意识培养,杜绝违法、危险的出行行为。否则,此次只是受伤,下次可能失去生命!

投稿邮箱:gabx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