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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靖远县人民法院北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彩礼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履行全部案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3月,张某(化名)和刘某(化名)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短暂的相处后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2023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并给付彩礼及黄金首饰。婚后不久,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刘某一气之下便回了娘家。经双方家庭协商,刘某及其家人均明确表示愿意离婚,不再继续共同生活,但对于张某返还彩礼的请求,刘某不予理睬。张某无奈遂将刘某诉至靖远县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返还彩礼10万余元及“三金”。

开庭当天,双方均态度强硬,矛盾尖锐,对彩礼返还意见分歧较大。本着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内心的真实诉求,并就“彩礼”的范畴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释明。面对尖锐的矛盾,承办法官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从情、礼、法角度入手进行温情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各让一步,就彩礼返还金额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同意当庭退还彩礼3.4万元及“三金”,该案圆满解决。

靖远县法院北湾法庭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和促进矛盾双方妥善解决纠纷,用心用情办好群众事,积极推进矛盾解决在源头、纠纷化解在基层,以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助力基层治理。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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