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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11日,上海二中院 江苏苏州中院 浙江嘉兴中院 安徽马鞍山中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会议在嘉兴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水平司法一体化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锐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志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冯亚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李鹏程参加会议。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对引领全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近年来,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始终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奋斗目标,在统一法律适用、共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在诉源治理、执行联动、数字法院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工作协作,长三角地区司法一体化迈出更加坚实步伐。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强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取得新突破,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肩负的司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此次四地中院以及青浦、吴江、嘉善三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召开工作会议,就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轮值章程、2024年工作要点及重点协同项目等工作进行交流会商,将进一步增进协作共识、拓展协作领域、提升协作水平,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郭伟清表示

四地中院要秉持“一家人”理念,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一股绳”意识,在互相学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中实现合作共赢,更好地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一要深化共识,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不仅关乎区域内的繁荣稳定,更对国家整体发展具有深远影响。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身处这一重要历史节点和新的发展征程,要深刻认识长三角区域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政治自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最高法院以及四地高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职,为长三角深化区域发展共同体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要突出重点,高标准赋能区域协作。四地中院要持续加强司法领域的跨域共建共享,以高质量司法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审执协同联动。推动跨域审判执行一体化,维护区域安全稳定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要以实现适法统一和切实解决执行难为重点,完善协同机制,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二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探索跨域涉案民营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针对当前商事纠纷呈现出的复杂化、扩大化、群体化等趋势,加强对区域内商事法官的专业培训,特别是在国际贸易、金融服务、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的法律知识更新。三是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要健全多元化解纷机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不断优化整合四地社会治理力量,做到早介入、早化解。

三要强化协同,高质量落实协作机制。要主动适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机制探索,不断提高四家中院的政策协同能力。一是推动审执会商具体化。定期开展疑难案件会商会诊、类案问题合作研究,共同探讨解决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鼓励各条线组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跨域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常态化,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应用平台实质性运用,实现优势互补。针对已达成的共识项目,要明确责任部门、项目节点,定期会商评估实施效果,及时加以调整优化。二是推动调研合作深入化。针对区域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前瞻性调研,准确研判、超前预判,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司法实践的应用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合作成果和经验,通过编发跨域法官联席会议纪要、典型案例汇编、类案裁判指引等形式,促进四地法院司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共同提升。继续用足用好典型案例,不断完善典型案例发现培育、征集汇总、发布适用等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其在以案释法、统一裁判尺度等方面的价值。三是推动党建交流常态化。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开展党组联学、支部联建、条线联动等活动,推动机关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区域内司法人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提升。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不断丰富党建合作内容和形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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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绍刚表示

四地法院的合作交流是长三角司法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四地中院在现有司法协作机制的基础上,以此次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会议为新的起点,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着力在优化司法服务质效、完善司法协同机制、深化司法互动交流等方面探索新实践,寻求新突破,以国之大者的站位和美美与共的胸怀,协同构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保护大格局,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在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要以更强担当共建一流营商环境。要认真落实四地中院会签的《促进优化长三角区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凝聚共识,重点加强在数字经济、金融、知识产权、商事、破产、环境资源等领域的审判协作,积极开展跨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执破融合”等创新机制交流,为长三角区域打造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要以共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能动履职,主动融入和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探索调解员跨域互认、诉前联合调解等工作,加强区域解纷力量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落实好围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及时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依法妥善办理相关案件,推动示范区在司法一体化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要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与上海、浙江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协作,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共同推动美丽长三角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要以更大力度共促统一法律适用。要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全面施行为抓手,围绕抓好执法办案、提升审判质效开展更多更广泛的交流,共同提升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要加大跨域诉讼服务协同力度,及时妥善处理管辖权争议等问题,推动实现当事人诉求在协作法院的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的诉讼服务。要用足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长三角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应用、跨域专业法官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等平台,加强四地法院业务交流,促进四地法院法律适用统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沪苏浙皖四地高院签署的《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案例工作“一体化”备忘录》,通过典型案例的联合研讨、发布,促进四地法院裁判尺度的统一。

三是要以更高水平共推数字法院建设。要用好全国法院“一张网”的建设契机,加强现有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主动争取支持,力争在打通审判数据壁垒、实现业务互联互通上实现新突破,为进一步深化协作交流提供有力技术支撑。要加强数字法院建设成果的共享交流,以上海二中院的审判监督管理TMI平台,苏州中院的“未来法官助手”——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嘉兴中院的“云上物证室”,马鞍山中院的“两线一中心”诉事速办等平台为基础,围绕司法大数据建模与深度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强协作交流,充分发挥四地法院数字法院建设的资源优势,携手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不断为现代化法院建设赋能增效。

四是要以更实措施共谋合作共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轮值章程》,将为四地法院进一步沟通交流搭建了制度化桥梁。要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发挥好牵头部门日常沟通联络、协调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更多干警参与的积极性,凝聚思想共识,共促工作落实。要坚持党建引领,在长三角示范区法庭党建联盟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四地中院党建联盟,通过红色资源共享、联学联建等途径,充分发挥党建对业务工作的推动作用。司法人才一体化发展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组织保证,希望四地法院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学习共享、联合培训机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采取邀请审判业务专家和业务骨干授课、开展审判实务研讨、举办法官论坛等多种渠道,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联合实施青年干警专业能力提升工程,继续落实青年干警异地跟班学习等制度,以“双向交流”促进共同发展。

涂冬山表示

近年来,四地法院笃学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秉持“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理念,积极探索跨域一体化司法的模式创新和机制重塑,为国家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面向未来,四地法院要在机制创新和改革突破上下更大功夫,合力推动跨域一体化司法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

一是聚焦目标体系,在路径方向上求深。建议重点把握三个层面:一是由点及面,进一步用好示范区这片“试验田”,将更多示范区“小三角”积累的宝贵经验,提炼总结形成普适化的机制举措,让辖区更多法院参与进来,变示范区的“盆景”为全域的“风景”。二是由粗及细,在签订的一系列框架协议基础上,进一步去繁就简、去粗取精,制定更加管用实用好用的操作细则。三是由表及里,推动工作重心逐渐从浅层次的协作协同向深层次的一体化机制重塑转变,从审判执行的边缘事务向核心事务推进,努力争取实质性突破和质变式提升。

二是聚焦机制体系,在项目载体上求实。建议重点把握四个一体化项目:一是跨域诉源治理一体化。要针对跨域性质的矛盾纠纷,探索联动化解机制,构建一体化诉源治理模式。依托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应用等线上平台,集约四地优质的基层社会治理资源,让更多矛盾纠纷以成本更低、流程更少、效果更好的方式得到妥善解决。二是跨域能动履职一体化。要深化商事、破产、知识产权等领域合作,重点在协同推进跨域“查人找物”上发力,切实保障和兑现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合力营造长三角一流营商环境。三是跨域裁判尺度一体化。要迭代深化长三角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应用,推动长三角地区典型案例裁判要旨库、类案智能化推送等项目建设,探索各条线案例联合发布,深化区域间案例指导合作,努力让公平正义在更大范围内无差别实现。四是跨域执行协同一体化。要合力推动长三角执行查控“一张网”建设,不断丰富各类查控事项,努力打造跨域执行“一件事”改革的长三角方案。要大力推广运用跨域全案委托执行机制,切实解决异地特别是跨省域的执行难问题。

三是聚焦组织体系,在招数打法上求效。建议在三个层面继续抓好落实:一是院际层面。每年召开四地中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会议,共同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切实抓好各项要点任务的落实推进。同时,针对跨域一体化司法推进中的重点课题,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予以协商推进。二是牵头部门层面。每年定期开展四地中院牵头部门的会商研究,梳理“问题清单、举措清单、责任清单”,督促推动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落地。同时,注意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改革举措和存在问题,为四地中院党组、党政系统和上级法院提供决策参谋。三是各条线层面。每年会商确定各条线的重点协同项目,争取形成制度机制成果,推动特定领域具体问题的切实解决。同时,坚持常态化开展业务交流与协作,针对实务问题开展类案审执思路研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裁判指引,促进业务质效的整体提升、合力创优。

高锐表示

去年以来,马鞍山中院与兄弟法院携手共进、比肩同行,坚持在互学互鉴中拓思路、深合作、创品牌、优服务、增友谊,相约于云端、研学于上海、汇聚于苏州,签订《促进长三角区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合作备忘录》、发布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开展同堂培训、参加首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论坛、举行新春团拜等一系列活动,拓展了法院协作新领域,提升了法院合作新高度,释放了法院联动新效应。下一步,马鞍山中院将与各兄弟法院同频共振,进一步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自觉和能力,强化示范引领,深化机制建设,巩固拓展协作成果,携手打造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样板。

一是把准时代脉搏,在能动履职服务大局上持续发力。人民法院融入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必须围绕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做深做实能动履职,以“钉钉子”“求极致”精神服务大局。紧扣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协作高效化解因科创产业融合发展、高端要素聚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等引发的跨域纠纷,共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公正的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竞争秩序。紧扣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共同做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紧扣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协同保护。

二是锚定第一方阵,在执法办案提质增效上持续发力。深化司法协作,共同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在审判理念方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深化“一站式”建设,探索建立跨域联合调解等制度机制,推进同一司法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在审判机制方面,以深入推进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应用为抓手,充分发挥跨域专业法官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一体推进法答网应用、案例库运用。加强执行协作机制建设,在跨域查控、委托执行、协助执行、信用修复等深化协作。在审判体系方面,共同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创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在审判管理方面,树牢“大管理观”,把评案与考人相结合、相贯通加强协同创新,以管住“案”促推管住“人”、治好“院”。

三是紧扣一体联动,在共商共建协同推进上持续发力。司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在协同,重在落实。一方面,构建贯穿全流程、多维度的司法协作机制,三家示范法院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一体化思路举措和成熟经验做法,加强交流会商借鉴深化推广确有必要,也是深化“立案、商事、环资、执行”领域协作机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抓落实是“干成事”的关键。下一步要着眼法律适用统一、司法资源共享、诉讼服务事项通办、司法履职能力共建等目标,在抓落实上下更大功夫,不断提升协同发展的动能,形成更为紧密的协同推进格局。

四是聚力推陈出新,在共享资源打造品牌上持续发力。长三角区域拥有丰富的各类资源,各家法院有自身的特色品牌,为我们互学互鉴提供了丰富的载体。尤其是兄弟法院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形成了一批“有特色、叫得响、可推广”的司法品牌。如,上海二中院的审判监督管理TMI平台、至正文化、乔法官工作室。又如,苏州中院深化五庭协同联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昆山法院成立全国首家“企业重整服务中心”。再如,嘉兴中院的共享法庭、执行“一件事”改革。要持续深化拓展司法品牌示范、辐射、带动效应,推动“一地创新、多家共享”,把“盆景”变成“风景”,衍生带动为四地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全景”。

主论坛上,上海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新围绕提升审判质效、推进诉源治理、加强队伍共建,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管办主任赵海生围绕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完善司法协同机制、深化司法互动交流,嘉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健围绕开展跨域司法协作、建立跨域司法协同、促进司法一体化制度化、体系化,马鞍山中院二级高级法官方龙彪围绕深化平台机制互联互通、强化协作能动履职、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等方面就四地中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展开交流会商。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钱燕,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裘实,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汉忠等围绕示范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2024年思路举措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二中院 苏州中院 嘉兴中院 马鞍中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轮值章程》。根据章程,上海二中院、苏州中院、嘉兴中院、马鞍山中院依次担任轮值法院,各确定1个司法协作牵头部门负责日常沟通与事务协调。轮值法院的职责包括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会商年度重点工作,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统筹推进,收集专项协作需求,协调组织四地中院各条线广泛开展各类司法协作协同活动,征集并发布典型案例等,进一步促进四地法院跨域司法一体化水平提升。

分论坛上,四地中院及示范区人民法院立案、商事、环资、执行部门负责人围绕非诉讼纠纷联合化解机制建设、提升商事审判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劳务代偿、执行工作“一体化”等工作展开交流会商,并在会上汇报相关会商情况及2024年拟深化推广的重点项目,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协同提供探索路径。

张志成、冯亚景、李鹏程对各条线交流会商内容及成果予以肯定,并建议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规划,突出协作重点,继续做好示范区建设打样、合作内容深化、合作能级提质、合作成果转化赋能、合作形式方式优化等工作,不断以更高水平司法服务一体化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实地调研了长三角一体化规划展示馆和祥符荡科创绿谷,认真听取了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的介绍,详细了解祥符荡科创绿谷的发展定位、科创规划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推进高端要素集聚构建创新生态,打造宜居、宜业、宜研融合发展新高地的实践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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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健主持会议。四地中院立案、商事、环资、执行以及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同志,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