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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5月11日,中纪委网站显示,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沧州市监委对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建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显示,王建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全面失守,严重败坏纪检队伍形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规接受娱乐活动安排,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原管理服务对象支付。

此外,王建新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私自扣压信访举报件;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侵占本单位财产,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退休后向原管理服务对象索取大额利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执纪违纪,违规干预插手贷款审批事项,违规处理登记上交的财物;大搞"交易型受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事项中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该通报指出,王建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建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河北省沧州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一提的是,中行频频出现落马人员,仅去年以来,就包括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浙江省分行原行长郭心刚,江西省分行原行长张东向,宁波市分行原副行长毛俊平等人。

4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心刚被查。

4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刘连舸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并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亿余元。刘连舸系去年3月被通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去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高宗胜被"双开"。

去年9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建宏被开除党籍。

去年7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陈枫被"双开"。陈枫为去年1月2日被通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去年6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东向接受审查调查。于去年12月被开除党籍。

去年6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毛俊平接受审查调查。并于去年12月被"双开"。

去年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原首席业务经理何方恩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