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厦门海域全面进入

为期三个半月的海洋伏季休渔期

海沧区共有在册登记的43艘渔船

执行伏季休渔政策

其中小型捕捞渔船38艘

中型渔业捕捞辅助船5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连日来,海沧工作站通过各种形式扎实开展2024年伏季休渔宣传活动。

海警执法员深入辖区重点码头、港岙口、船舶集中停泊点等地方,采取召开渔船民大会、走村入户宣讲、张贴休渔通告、向渔船民发放休渔宣传单、现场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形式,详细宣讲伏季休渔政策法规,告知渔船民休渔期违规出海作业等违规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教育引导渔船民伏休期间自觉遵守海洋伏季休渔政策,严格落实“船回港、港规范、人上岸、网封存”要求,倡导积极举报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下一步,厦门海警海沧工作站将持续加强伏季休渔期间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休渔期间各类涉渔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厦门海警局海沧工作站温馨提示:

如违反禁渔期相关规定

涉嫌非法捕捞必追究法律责任

若发现涉海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请立即拨打95110报警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击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点赞”“在看”“转发”

大伙儿互相提个醒~

编辑:方锐

二审:彭建文

三审:王庆平

资料:厦门海警局海沧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