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顶是业主共有的公共空间
怎么能私自加建呢?
你还在对这种
违法建筑心存侥幸?
结果只会是一个字
拆!
今天上午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紫金执法队
对市区银苑小区
楼顶违建加层
进行依法拆除
记者在拆除现场看到,该小区顶楼住户在房屋公共平台处楼顶用红砖砌围墙加层搭建,现场工作人员正在有序地进行拆除。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紫金执法队
规划中队中队长 曾志贵
当事人刘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银苑小区楼顶加层搭建。我们巡查发现后立即对当事人的违建行为进行了调查。对当事人讲法律、讲道理,最终做通了思想工作,今天进行依法拆除。
据了解,该户违建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该违建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丽水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另外执法人员介绍:“这个平台本身就是整栋楼的公共平台,从民事角度来说,这也是侵犯整栋楼所有业主权利的一种行为。”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紫金执法队
规划中队中队长 曾志贵
我局对防违控违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希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要消除“有机可趁”的想法;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发现新发违建积极反映,确保违建现象“发现得早、控制得住、拆除得快”。
对违法建筑零容忍
坚决,拆!
来源:健康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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