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被老板扔在医院置之不理,50岁的查某觉得自己的腿是能够保住的。

查某记得,那天他像往常一样接到老板陈某的电话,要求将大型设备卸车安装,过程中被吊车司机周某操作不当撞击倒地。起初以为并无大碍,直到数小时后就医却为时已晚,几经转院延误最佳救治时期,不得不截肢保命。

凌晨被扔医院 农民工不得已截肢保命

2023年1月16日,陈某给查某打来电话,因需搬运设备,让其找几个人前往长沙桥驿镇将设备卸车安装。

19日上午11时许,查某与数人前往桥驿镇。当时,在场的还有陈某雇请来进行大型物件吊装的吊车驾驶员周某。

意外的发生总是不可预料。

吊装过程中,周某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晃动,将在地面协助吊装的查某顶至树上,又撞击到小腿后摔倒在地。

陈某发现后迅速前往查看,认为并无大碍,并未立即送医。

直到下午13时许,查某仍觉疼痛难耐提出就诊,陈某才将查某送往长沙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检查,被建议转往更高一级医院。

同日下午,查某转往湘雅三医院就诊。因该院暂无床位,又再转至湘雅医院就诊。

几经辗转,查某的病情已刻不容缓。医生进行检查后,告知如需保住腿需立刻准备 10万元住院治疗。

陈某拒绝支付该笔费用,并于20日凌晨2时许离开医院,留下查某一人在医生办公室门口。此时, 距离事发已有10多个小时。

凌晨6点多,医生告知查某,因伤情延误只能按截肢方案处理,并建议尽快就近择院手术。无奈之下,查某紧急转运至长沙市第四医院自己筹钱截肢(左下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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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整理查某赠送的锦旗。

索赔之路陷入困境

事故发生后,查某家属前往桥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希望陈某支付6.5万元治疗费,并积极配合后续治疗及事故处理。

陈某到场后表示自己无钱支付,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

随后,查某家属多次找到陈某要求承担责任,陈某最终支付3.6万元。

可对于遭受截肢手术的查某来说,这点钱就是杯水车薪,无法负担医药费。

事故发生后,查某全家都笼罩在阴霾之下。

查妻为了照顾他不得不放弃工作。5岁的儿子需抚养,家里的生活捉襟见肘,以后的日子举步维艰。

再三思考,查某决心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但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又再次陷入困境。

2023年3月10日,几经波折的查某在身边人的建议下,向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后者指派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此案件。

因查某截肢无法外出,法援律师前往查某家中谈话、了解案情。

“这是一起错综复杂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和多种法律关系。”初步了解案情,法援律师认为本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陈某是雇主,周某是实际侵权人,交强险保险公司是侵权人的保险人,均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可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查某提供的证据有限,其行动不便也无法自行去调取证据,该如何进行下一步呢?

律师抽丝剥茧 最终获赔97万元

想到查某提到过在湘雅医院期间曾报过警,法援律师前往湘雅路派出所调取受援人家属的报警记录,证明事故发生后陈某未提供及时治疗且不支付医疗检查费用,在医院发生争执时受援人家属对此进行了报警。

3月17日,法援律师又前往桥驿镇政府调查调解相关材料,以此证明事故发生后陈某和查某家属就医疗费用在政府进行了调解,陈某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

因周某是实际侵权人,若提起诉讼,必为被告之一。法援律师又前往洞井派出所、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调取周某公民信息及吊车车辆信息,为提起诉讼做好相应准备材料。

初步证据收集完毕,法援律师仍旧不敢有半分懈怠,立即着手为查某撰写起诉状并编制证据目录等材料。

考虑到其截肢和家庭经济困难,法援律师又为其撰写减免、缓交诉讼费申请书,并准备诉前伤残鉴定工作。

4月3日,该案在雨花区人民法院成功立案。

诉前鉴定时,周某告知其为事故车辆购买了商业第三者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法援律师立刻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被告与赔偿金额。

6月26日,经湖南安迪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某伤情构成六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

考虑到查某被截肢后需要安装假肢等一系列必要开支,法援律师撰写残疾辅助器具鉴定申请书,并在9月4日领取到湖南恩德莱康复器具有限公司的配置评估意见书。

10月25日,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援律师除了主张侵权赔偿外,还根据法律规定提出被告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精神损害部分。并在庭后提交了与本案相同情况的判决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类案同判的规定。

12月26日,雨花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交强险保险公司向查某支付交强险理赔款19.8万元,商业险保险公司向查某支付保险理赔款61.15万元,陈某赔偿16.50万元。3名被告赔偿查某共计97万余元。

至此,该案从发生到判决历经近一年终于落下帷幕,查某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表示不会提起上诉。

来源:湖南法治报(文/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张度 周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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