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5月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陕西省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杜家才(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家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杜家才利用担任汉中市洋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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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汉中人大微信

曾任洋县县长近十年

公开简历显示,杜家才,中共党员,陕西南郑人,大学学历。历任南郑县周家坪镇、汉山区公所干事,南郑县委组织部干部、副部长,南郑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南郑县高台区委书记,南郑县委常委、大河坎镇党委书记,南郑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汉中日报社副总编辑,洋县县委副书记、洋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县长。

2012年2月,杜家才任洋县县委副书记、洋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2021年8月,任陕西省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12月15日发布通报,陕西省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家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陕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收受礼金

多次接受私人宴请和旅游安排

2024年4月30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其中包括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杜家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

2012年1月至2022年12月,杜家才在担任汉中市洋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及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杜家才先后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私人宴请,饮用高档酒水,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承担;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前往四川都江堰、青城山等地旅游,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杜家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 作者:杨柳 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