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潍坊诸城市财政部门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2023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议位列潍坊市第一等级。

加强制度建设,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印发了《诸城市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规程》文件,要求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随意提高门槛、设置地域限制或行业限制;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对企业实行差别化待遇或歧视;不得要求或指定某一特定品牌等限制或歧视条件将潜在供应商排除在外等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发布一系列管理文件,厘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的“分内事”,拉起“不得为”的“高压线”。

以查促落实,加强代理机构监管。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营造政府采购领域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自2020年起,与市信用办共同印发《诸城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监管办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依据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对代理机构实施监督分类管理,给予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每年抽取不低于10%比例的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其中,2023年度对4个代理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检查。以查促改,促进政府采购环境的公平竞争。

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开展“送训上门”活动。2023年,市财政局共举办18处镇街区针对建设采购、财务等业务人员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上门培训活动,累计培训216人,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在镇街区的落实。近年来,组织百人以上规模的培训2次,纪检、审计、医疗、教育、文旅领域政府采购专题培训5次,组织供应商培训1次。

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的价格扣除,工程类项目5%的价格扣除。2023年度,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授予比例为99.7%。

积极推进“政采贷”业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积极为银行和企业之间搭建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将“政采贷”业务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抓手和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截至目前,已促成金融机构通过“政采贷”为企业融资约4267万元,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添新通道,全力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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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