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24年5月01日17时31分,呼某某驾驶晋JN***5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国道209线970公里处时,因超员被中阳县交警大队万年饱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执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呼某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案例二:2024年5月3日15时29分,冯某某驾驶晋JF***3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国道209线984公里100米处时,因超员被中阳县交警大队万年饱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执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冯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三:2024年05月04日16时30分许,吕某驾驶晋JA***3号小型汽车行驶至中阳县国道209线(苏北线)938公里处时因超员被中阳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执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吕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四:2024年05月04日19时06分许,吉某驾驶晋A8***4号小型汽车行驶至中阳县国道209线(苏北线)938公里处时因超员被中阳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3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吕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中阳交警提醒: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出行切勿驾乘超员车辆,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危及生命的重量,多一个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