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5月10日,有网友发文称,其父亲5月6日从乌鲁木齐乘吉祥航空航班飞往上海治疗癌症,在出发机场被航空公司拒载。父亲只好准备改乘火车,次日在酒店电梯门口摔倒,经抢救无效身亡。10日,吉祥航空方面回应称,这名轮椅旅客身体虚弱、说话困难且无陪同家属,经了解患多项重疾,家属未能提供适宜乘机证明,航司于是安排旅客终止行程。(据5月10日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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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文介绍经过(视频截图)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与以往的航空公司拒载乘客引起争议不同,这次有不少网友对航空公司表示理解,认为不宜以“无限追责”的思维怪到航空公司身上。

旅客的去世是不幸的,因为摔倒的意外导致最终不治,这个情节也令人感到痛心。如果没有这起意外事件,也许是另一种情形。作为旅客家属,也会去倒推原因,也许会认为,如果自己的父亲当时顺利登机了,就不会有后来摔倒在酒店的事,因为毕竟是被拒载后更改出行方式,在酒店住了一晚导致意外的发生。亲人因意外去世,无法面对这样的结果,由此埋怨航空公司的拒载,这个心情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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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文介绍经过(视频截图)

但很多网友并不支持旅客家属的“维权”,就在于这起事情中,旅客的去世与航空公司拒载究竟有多大的因果关系,这个要厘清后才能作出判断。

根据信息发布者的介绍,其父亲是肺癌三期患者,并患有高血压三期。当天父亲到达登机口时,航司地勤工作人员告知,老人需要开具适宜登机证明,并以其身体不适为由拒载。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也就是说,承运人不得任意拒载旅客。《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又规定:“承运人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并公布运输总条件”“运输总条件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二)旅客乘机相关规定,包括婴儿、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重病患者等特殊旅客的承运标准。”

由于飞机上与地面的情况不同,对有些乘客而言,可能不适宜乘坐。为了旅客的安全及整个航班的公共安全,航空公司可以在有条件的前提下拒载。当然,病患旅客也会有出行刚需,航空公司方面应当给予更为人性化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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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文介绍经过(视频截图)

据报道,从去年开始,针对特殊需求旅客及旅客乘机适航性评估和风险管控,民航局运输司起草了《特殊需求旅客航空运输服务管理规定》《旅客乘机适航性评估与风险管控指南》两份征求意见稿。

根据相关征求意见稿,乘机人高血压控制稳定在<180/120mmHg,且无症状,可以乘机,建议随身带药,但如果高血压伴有症状,血压≥180/120mmHg,则不宜乘机;乘机人身患肺癌,在无症状(放疗或化疗治疗)期间可以乘机,但严重咳血、癌性淋巴管炎或上腔静脉阻塞以及癌症晚期患者可能患有系统性疾病,并伴有潜在的严重肺部并发症的,则不宜乘机。

当事旅客家属认为,“一系列违规操作,导致我父亲被拒载并错过最佳治疗时间”。该起事件中,航空公司的拒载是否合理?对此不妨有个客观理性的检视。即,旅客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不宜乘机的标准,航空公司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提醒与帮助义务。

熟悉民航法律实务的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认为,根据家属的透露,在吉祥航空拒载老人之后,老人离开酒店准备乘坐火车前晕倒,抢救无效离世。就这一经过而言,老人的死亡与吉祥航空的拒载行为关联度不高,二者的因果关系并不直接,老人的死因从法律角度来说更大的可能还是其自身疾病,“但从社会一般人的视角来看,吉祥航空的拒载行为仍需要被检视是否合法合规。”

旅客家属表示,他已经致电民航局对吉祥航空进行了投诉,并希望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此次事件中,航司的拒载是否具有合理事由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就不妨由相关部门调查后给个说法。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