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8日消息,四川金匠兴业建设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罚款人民币:2万5000元(小写25000元)。

据公告内容,四川金匠兴业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施工的滨江1号院一、二期项目,位于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涪江村1社、七姓村5社。2024年3月28日,绵阳市住建委执法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脚手架搭设未按照方案施工、拉结点不足且水平兜网缺失;安全通道未按规范搭设防砸棚;支模架部分管件严重缺失;部分楼层临边防护缺失;现场灭火器过期失压等问题。系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经责令改正后,在限期内项目报告问题整改完毕,执法人员于4月18日复查,问题整改完毕。

四川金匠兴业建设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构成了以上违规行为。被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5000元(小写25000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