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5月10日消息,大中矿业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中赫”)、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规定,湖南大中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管理新募投项目:“一期年产 2 万吨碳酸锂项目”的募集资金。湖南大中赫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并且公司、湖南大中赫、国都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