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事关民生福祉及社会稳定。如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住房权益司法保障问题,推动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矛盾纠纷实现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重点。

融合“引进来” 凝聚治理合力

4月23日上午,新城法院立案庭与韩森寨法庭联合陕西建筑业协会召开座谈会,旨在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常态化沟通衔接,借助行业优势和专业力量,推动多元解纷工作再深化、再提升。

座谈会由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部部长贺玉周主持,特邀调解员代表王清受邀参与座谈交流。贺部长汇报了协会开展建设工程法律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特邀调解员代表王清根据调解工作实践情况,指出当前建工类案件存在建筑工程承包主体较多,账务核对周期较长,涉诉企业对接人员不固定,协调处理难度较大,以及案件调解率不高、调解周期较长等问题,并表示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纠纷调解中的专业优势及行业经验,持续加强与新城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预防和化解建设工程纠纷。同时表示,在调解工作中,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理念,促进建筑行业矛盾纠纷诉源治理;要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搭建人民法院与陕西省建筑业协会沟通联席的桥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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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新城法院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召开联席会议)

立案庭庭长耿垒指出,建设工程调解工作室是“法院+行业协会”的调解典范,是一项创新举措。耿庭长就调解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加大资源投入,提升调解成功率。根据调解工作需要,成立建工领域法官咨询专家库,为建设工程纠纷调解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法律意见,结合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已有的专家库,对于在审判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领域问题,及时咨询与交流,提升调解工作专业性。二是要加强企业走访,注重矛盾源头化解。注重分析涉诉建筑行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因企施策,从建筑工程合同的起草入手,引导企业对结算与竣工验收及合同变更、合同内容进行明确约定,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产生。同时,借助大企业在行业领域的影响力形成示范效应,以点带面,带动其他企业“照方抓药”,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建设工程领域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三是要注重企业调研,实现法企双向奔赴。立足建筑企业实际,以开展调解座谈会的形式,常态化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增进法院与建筑企业之间沟通交流,形成良性互动,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为建筑类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此外,新城法院还注重将“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仅将行业协会“引进来”,联合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共同探索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实现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还主动“走出去”进行宣讲,就建设工程调解工作室的纠纷诉调工作情况向省内建工企业进行宣传介绍。

坚持“走出去” 做实源头化解

4月26日,新城法院立案庭庭长耿垒、副庭长贺静婷共同参加了2024年度陕西省建筑业企业创精品工程经验交流会,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陕西省建筑业协会领导及部分建工领域优秀企业代表出席会议。会上,立案庭庭长介绍了建设工程纠纷调解工作室的工作开展情况,让更多企业了解到建筑业协会调解专业、高效、不收取调解费用的优势,引导更多企业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

(图︱陕西省建筑业企业创精品工程经验交流会)

截至今年4月底,建设工程调解工作室共接收委派案件394件,涉案金额4.74亿元。其中已办结案件353件,涉案金额3.23亿元;在办案件41件,涉案金额1.51亿元。其中,调解成功103件案件,涉案金额7763万元,调解成功率为29.2%。其中涉及建筑类企业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类案件84件,涉案金额7448万元。

未来,新城法院将联合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在“调解工作室”平台上落实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沟通,适时提出指导方案,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开展调解工作,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不收取诉讼费并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促进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的良性发展,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公众认可度,让行业调解成长为特邀调解组织的排头兵,努力成为全省、全市行业协会调解工作的“金字招牌”。

(立案庭 李京霞)